陳星不起訴「意料之中」 律師一句「證據是關鍵」戳破真相

作家林奕含、國文補教名師陳星陳國星)。(圖/翻攝自林奕含臉書、中天新聞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作家林奕含輕生,補教名師陳星被控涉嫌誘姦,臺南地檢署全案偵結將陳星不起訴處分,引發各界抨擊聲浪。對此,律師林智羣在臉書分享一篇文章,點出其實「證據」就是最關鍵東西,對於不起訴,只能說是意料之中,「在重要證人林已經死亡,相關證據不足的情況下,也只能這麼處理」。

林智羣在《痛罵的人永遠不知道問題出在哪裡!》文章中(本文已獲授權)提到,鄉民也許又破口大罵司法,這是最廉價的發泄方式,其實司法沒那麼複雜,最關鍵的東西,就是證據!所謂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沒證據,道理講得再漂亮,都是空的,不管你多委屈,檢察官法官也只能給對方一個不起訴或無罪。

林智羣直白地說,事情總是一體兩面,你的公道,就是對方的不公道,沒憑沒據,拿不出證據,講不出道理,法院爲什麼要給你公道,給對方不公道呢?「沒辦法理解的,就罵吧!如果這樣做可以讓你舒服一點的話...」。

南檢今天一早也召開記者會說明調查過程,關於陳星涉及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第226條第2項強制性交致被害人羞忿自殺罪嫌部分,南檢提到,除告發人主觀臆測之指述外,查無其他客觀積極證據可資佐證,本於罪疑唯輕,利歸被告之無罪推定原則,應認其罪嫌均不足,因此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