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法財源將由營業稅來? 財長:5年以後再規劃

財政部長許虞哲(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賴亭羽臺北報導

行政院於去年10月6日通過《長照法草案,明定以調增遺產稅贈與稅稅率菸酒煙品應徵稅額所增加的稅課收入,作爲長照服務的支應財源。財政部長許虞哲於13日出席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備詢,會前受媒體訪問表示,根據衛福部的規劃,估計未來5年內的長照財源都還足夠,暫不考慮提高營業稅

許虞哲表示,除了提高目前規劃中的菸酒稅以及遺贈稅,根據衛福部的考量,目前五年內長照財源應該都還充足,暫不需要考慮一併提高營業稅;至於長期財源,行政院以及衛福部將共同商研是否採取保險制、或是由其他稅源課徵,「這是五年以後再來規劃」。

爲落實遺贈稅課徵目的並配合《長照法》修正,在衡酌現行社會經濟環境情況、同時避免中小額財產稅負劇增下,將遺贈稅自現行單一稅率10%,調整爲10%、15%及20%的三級累進稅率。

至於煙稅部分,財政部指出,各國近年來有調漲煙品稅捐趨勢,且依衛福部統計,我國目前煙品稅捐佔煙價比率爲48%,遠低於世界衛生組織建議的70%,尚有調高空間。擬將煙稅由每千支590元調增爲1590元,換算下來等於每包調漲20元,惟煙捐不予調整,並明定增加之稅課收入,不適用《財劃法》的規定

根據財政部估計,煙稅每包調漲20元,煙品消費量可以減少20.1625%,收到的稅額預估爲436.21億元,較民國105年煙稅實徵202.75億元比較,每年約可挹注長期照顧服務財源233.46億元,有助於長期照顧服務制度永續發展;不過,煙捐會因煙品數量減少而減少69億元,中央政府財政淨收入約增164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