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23年!電玩大亨周人參行賄案最後貪污警官判刑5年半
▲曾叱吒風雲的電玩大亨周人參,行賄弊案終於全數定讞。此爲他日前交通違規遭查獲的情形。(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多年前震驚社會的電玩大亨「周人參行賄弊案」,當時周人參爲免在臺北市經營的賭博電玩店遭取締,長時間大手筆的行賄檢、警數千萬元。檢方於1996年總計起訴197人,期間陸續定讞,周人參最後遭判刑1年3月15日,早已服刑完畢出監。至於全案最後一名貪污警官張德星,最高法院10日將他判刑5年半定讞。
周人參案起因於1980、90年代,臺北市賭博電玩盛行。周人參在臺北市中山、松山、萬華、大同區等地擁有數十家賭博性電玩店,均以「金」字招牌經營。爲了避免查緝,他透過臺北市警局士林分局刑事小隊長張臺雄(通緝中)向各轄區警察行賄。周人參將電玩店內的營業額內,提撥出一定比例作爲賄款,每個月固定透過各管道向轄區分局、派出所、臺北市警局督察室、少年警察隊、地檢署行賄,每月金額達數十萬元。
全案於1996年4月爆發,涉案官警多達38人,並有2名檢察官涉弊情,檢方共起訴7波、197名被告。其中時任臺北市警局督察室第三組的督察員張德星,乃是周人參透過張臺雄等關係結識。由於當時張德星負責中山、士林分局員警內外勤業務的督導考覈,周人參也對他行賄,張德星因此遭起訴。
案件纏訟多年,張德星始終否認犯罪,但隨着案情確定,他收賄的金額從起訴時的165萬,到更六審時,僅認定收賄20萬元。刑度也從一審的13年,減少爲更六審的5年6月。但更六審再遭撤銷發回,高院去年8月更七審最後認定張德星不僅收賄,也協助打點中山分局的員警,因此更七審再將他判刑5年6月、褫奪公權4年。
更七審再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10日駁回上訴定讞,纏訟23年多的周人參弊案,終於全數被告均判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