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開車門擊落騎士 中市1年近500件違規
2018年因不當開車門釀成車禍意外共470件,臺中警方強力宣導「二段式開車門」提前預警後方車輛,及反手式強迫自己轉身查看後方車輛,從右邊下車的乘客也是一樣。(張妍溱翻攝)
臺中市吳姓男子,去年11月騎機車後載友人,行經北屯區崇德路時,因1名駕駛人違停開車門不當撞及機車,導致吳男失控又撞擊左側1輛自小客車,2人雙雙倒地全身多處擦挫傷,警方對汽車駕駛開出2張罰單;根據統計,臺中市去年因不當開車門釀成車禍意外共470件,警方強力宣導、開罰。
根據臺中市交通警察大隊統計,2017年從7月至12月底,臺中市因自小客車不當開車門 ,造成216件車禍意外發生;2018年1月至12月底有470件,甚至造成騎士死亡案件。類似案例居高不下,警方強力宣導「二段式開車門」提前預警後方車輛,及反手式強迫自己轉身查看後方車輛,從右邊下車的乘客也是一樣。
臺中市交通警察大隊指出,爲強化用路人「安全開關車門」好習慣,從2017年開始,在各大校園及企業團體與銀髮族活動據點,進行交通安全宣導,並提醒「肉包鐵」機慢車族,如何防範「亂開車門」的防禦駕駛概念。
警方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之1,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或停車,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啓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處汽車駕駛人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乘客從汽車左側上下車,雖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6條「應由右側車門上下車」規定,但未肇事則無相關處罰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