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標準不一 警抓黃牛做白工

臺北大巨蛋啓用後,去年底亞錦賽一度發生「黃牛之亂」,北市警方專案取締黃牛票。圖爲大巨蛋預備賽結束,觀衆散場。(本報資料照片)

爲打擊黃牛,刑事局去年成立「打牛小組」,首度查獲利用AI程式搶票的科技牛,起到嚇阻作用,許多黃牛發現真的會被抓而收斂不少。因《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還未正式上路,警方目前僅能用社維法移送,但全國各法院卻有不同判決,讓基層員警霧煞煞,痛批簡直做白工,還助長黃牛氣焰。

刑事局偵九大隊去年查獲周姓電腦工程師,自寫AI電腦程式,僅需4秒鐘就能搶購到各種熱門演唱會門票,再加價1000至3000元不等賣給粉絲,文創法上路3個月內不法獲利27萬多元。接着又連破2起黃牛案,黃牛們看到同行被上銬送辦,相互提醒「真的會被抓!」。

警方分析指出,用程式搶票僅需2至4秒,單純手速操作買票至少要30秒左右,熱門演唱會及球賽一開賣就秒殺,研判都是用搶票程式。但其實售票系統業者還是有方法可防堵搶票程式,如加強防火牆、圖形驗證碼或實名制,讓買票過程更公平,業者還是得負社會責任。

至於文化部設立「黃牛專區」,去年共接獲1500多件檢舉案,分案給各縣市調查,僅北市開罰5件、高雄市開罰12件,裁罰總金額107萬多元,成效不如預期。

此外,去年大巨蛋啓用,熱身賽及亞錦賽都吸引瘋狂搶票,北市警方在龐大民怨及壓力下,雷厲風行抓黃牛,但當時《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還沒修法,警方僅能用社維法處理,結果各地判決不一,讓基層員警傻眼。

像是有多起警方網路巡邏發現有人賣票,佯裝購買,面交時將嫌犯逮捕,但法院卻認爲員警釣魚買票,原無買受意思,不能算真正完成買賣行爲,應視爲「未遂」,但社維法不處罰未遂,所以裁定不罰;但相同情況,卻有人遭裁罰6000元,全國莫衷一是,讓員警質疑抓了也是白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