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錦賽誘捕黃牛裁不罰 北市警:力挺基層將抗告
北市警方查獲黃牛票,臺中地院不罰警將抗告。(本報資料照片)
松山分局警方上月27日網路巡邏時,發現臺中市廖姓女子在臉書加價,轉售亞錦賽「中韓大賽」門票2張,價格從1200元哄擡至2500元,警方喬裝買家與廖女交易,循線將她法辦,但臺中地院簡易庭認爲警方有誘捕行爲,裁定不罰,對此北市警局表示爲力挺基層執法,雖尊重法院裁定,但將提出抗告。
北市警方表示,亞錦賽中韓大戰,許多黃牛爲賺錢搶票再哄擡出售,爲遏止擾亂交易市場秩序歪風,松山分局警方在網路巡查,發現廖女以1倍價格賣票,於是喬裝買家與其交易。
廖女在收取警方匯款後,再提供取票序號,由警方自行前往超商ibon機臺取票,後遭警方傳訊、法辦,但臺中簡易庭認爲,警方的目的是爲了「辦案」,不是爲了「看比賽」,裁定定雙方交易行爲屬於「未遂」而不罰。
北市警方認爲,上月24日,北市警方在網路巡邏時,發現嘉義市林姓男子、臺中市楊姓女子,也在臉書兜售亞錦賽中韓大賽,其中林男4張價格從2400元哄擡至8000元、楊女將1張600元價格以1250元價格轉售,也都經警方喬裝面交,最後取締移送,結果嘉義地院簡易庭、臺中地院簡易庭,都認定2人圖利轉售「黃牛票」,依社維法裁處林男6000元罰鍰、裁處楊女6000元罰鍰,相同做法確有不同結果,讓警方莫衷一是。
北市警局表示,尊重臺中地院對廖女所爲「不罰」之個案認定,但爲保障合法購票者權益,將補充相關事證,依法提起抗告,此外警察局力挺基層員警合法取締,但現行法令不夠完備、各地方法院見解各異,將令警方無所適從影響士氣,籲請立法院及教育部儘速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以有效遏止黃牛票歪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