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管收!雲縣警察夫婦開砂石行欠稅4400萬 再登禁奢榜

時任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吳文城(右),當年要求傾倒廢棄物的李國恩(左)提出清運計劃。(本報資料照片)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6日公佈新一波發佈「禁奢命令」的欠稅大戶名單,雲林縣「阿亮砂石行」負責人陳靜如,與擔任警察的丈夫李國恩,因積欠營業稅及罰鍰累積至4400萬多元,再度榮登「禁奢榜」,夫妻2人除被限制不得搭高鐵、飛機等交通工具,夫妻倆每月生活費合計不能超過3萬7000元。執行署呼籲民衆檢舉,只要查獲夫妻倆有違反禁奢令的豪奢行逕,將依法再聲請拘提、管收,若能順利追回欠稅,最高可獲100萬元獎金。

雲林縣警局警務員李國恩,2002年3月間在雲林地區從事砂石買賣業務,後由妻子陳女成立獨資商號「阿亮砂石行」,夫妻2人爲逃漏營業稅而開立不實公司發票,經國稅局北港稽徵所查獲核課稅捐及罰鍰。2人自2011年就積欠營所稅3700餘萬元,在行政執行法禁奢條款施行後,即多次榮登禁奢榜。

由於李國恩夫婦12年來都不肯繳納欠稅,李還因違法兼差被休職1年,之後公懲會認爲沒有牴觸警務工作才讓他復職。李員因有警職身分,被強制執行每月扣薪3萬多元,嘉義分署曾陸續執行清償284萬餘元,但欠稅的滯納金與利息,目前累積欠稅4406萬2738元,2021年嘉義分署曾向嘉義地院聲請管收陳女獲准。

李、陳2人的禁奢命令,期間自4月1日至9月30日止,包括禁購使用2000元以上商品;不能搭高鐵、飛機、從事期貨、股票等投資、到酒店、夜店、舞廳、KTV、四星級以上飯店、汽車旅館消費,也不能贈與借貸他人2000元以上財物,更不能賭六合彩、買樂透。執行署強調,若民衆發現2人違反禁奢令提出檢舉,執行人員可向法院聲請管收,遭裁定管收以致清償欠稅,檢舉人可獲最高100萬元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