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女友分手潑汽油致死 殺人罪起訴

陳姓男子不滿替張簡女友清償貸款後,女方閃電分手,去年10月佯請女方載他去跟弟弟藉機車,兩人雙載經過大寮區時,坐後座男方拿出裝有汽油寶特瓶潑灑於2人身上點火,女方送醫拖了10天死亡,檢方依殺人罪起訴陳男

檢警調查,42歲張簡婦人離婚獨自撫養3子,後來受僱於賣西瓜的66歲陳男,兩人日久生情,成爲男女朋友,3年前起同居於大寮,男方自認用情很深,替女方清償約20萬元貸款,但去年8月女方突然提分手,讓陳男無法接受。

去年10月17日上午6時許,陳男佯稱要跟住屏東的弟弟藉機車,拜託張簡載他,兩人騎經大寮區河堤華中南路口時,因貸款的事發生爭執,陳男突然拿出預備好已裝滿汽油的寶特瓶,往兩人身上潑灑,隨後拿出打火機點火。

兩人頓時陷入火海,雖然轄區消防隊獲報打火,但女方臉、頸及全身多處有63%的3度燒燙傷吸入性灼傷,陳男自己也有18%燒傷,機車則是隻剩骨架。被送到高雄長庚急救的張簡與死神拔河10天,在同年月26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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