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女網友不離婚 恐嚇「打斷妳的手」!莽男判刑3個月
高雄地方法院。(本報資料照)
林姓男子透過手機遊戲認識1名已婚的女網友,2人交往後,林不斷唆使女網友和先生離婚,但女網友不肯,甚至要跟他分手,林男心生不滿,傳送「如果不簽字離婚,就打斷妳的手」訊息,女網友與丈夫提告。高雄法院審理時,雙方仍未調解成功,依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姓男子於前年在手機遊戲中認識1名已婚的女網友,2人交往後,林男不斷要女網友趕緊離婚,但該名女網友不肯,且打算結束這段不正當關係,林男心生不滿,傳訊恫嚇:「如果不簽字離婚,就打斷妳的手」、「讓對方痛苦的方式很簡單,不是毀了對方,而是傷害對方所在乎的人事物」、「三個星期後沒見到面,後果妳自己知道,到時不要後悔」等訊息。
女網友與丈夫看到訊息後提告,高雄法院審理認爲,林男因感情糾紛,不思以理性、和平方式溝通,恐嚇2人導致他們心生畏懼,精神上受有相當程度的痛苦,且仍未達成和解,因此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