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交女友 醋男欲戳瞎哥們遭判刑

丁男感情問題,2度埋伏對蔡男進行攻擊,甚至想要持刀戳瞎蔡男雙眼,高雄地院殺人未遂罪判他4年10月徒刑,可上訴。(本報資料照)

高雄丁姓男大生蔡姓同學在校形影不離,如同「好哥們」,未料丁男竟默默愛上蔡男,但蔡隨後交了林姓女友,與丁日益疏遠,丁男認爲遭冷落而心生不滿,2度伏擊蔡男,甚至想戳瞎蔡男雙眼,高雄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他4年10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丁與蔡是南部某醫學大學同班同學,2人結識時,蔡男並沒有穩定交往對象,丁、蔡在學校大家眼中的「好哥們」,沒想到丁把對蔡的情意轉爲愛意,蔡男也發現丁男對他已超越一般同學的喜歡,漸漸和丁疏遠,後來也與林女成爲情侶

2019年6月丁男醋性大發,拿鐮刀痠痛貼布埋伏,等到蔡男出現便持刀攻擊,甚至想弄瞎他的雙眼,幸好蔡男奮力抵抗才未讓丁男得逞,相隔4個月,丁男又拿鋁棒刀械躲藏在學校地下停車場,丁男看到蔡男偕女友到停車場取車時,突然現身拿鋁棒朝蔡頭部攻擊,蔡男當場昏厥倒地,丁仍不斷持棒毆打,此時林女奮不顧身,大聲呼救並趴在蔡男身上,挺身保護男友

路過的同學聽聞林女呼救,上前奮力制服丁男,並報警請求協助,警消到場後,緊急將蔡、林送醫,情侶2人全身多處骨折、擦挫傷,幸好救治後均無大礙

高雄地院審理時,丁男辯稱本來要用球棒打昏蔡男後,用刀械戳瞎他的雙眼,但一看到蔡男昏厥後就心軟,打消戳瞎蔡男的念頭,只想給他一點教訓,也不是故意要打林女。

法官認爲,雖然丁男犯罪手段兇殘,實具有高度危險性,但考量雙方已經以50萬達成和解,因此依殺人未遂罪判丁男4年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