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遭羈押 立委陳超明及廖國棟提抗告
立委廖國棟。資料照片
立委集體貪污案移審後,臺北地方法院裁定將立委陳超明、廖國棟羈押禁見,並獲立法院函覆許可,陳超明稱只能無奈接受,並對立法院發出嚴重抗議,稱自己被押「天都黑一邊」,他與廖國棟不服遭收押都提抗告。
陳及廖提起抗告,臺北地院25日下午下班前將卷證送交臺灣高等法院,經分案後由刑事第七庭組成合議庭審理,最快26日會有終局裁定結果。
臺北地檢署經53天偵辦,認定前太流負責人李恆隆爲奪取SOGO百貨經營權,9年來行賄立委及助理共3774萬元。其中立委蘇震清以參加縣長初選,打着叔叔蘇嘉全在民進黨執政後將位居要職等名目,向李索賄2580萬最多,檢方起訴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4名立委及前時力黨主席徐永明等12人,請求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