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震清廖國棟是否續押 北院最快18日裁定
立委集體貪污案,臺北地方法院審理立委涉收賄案,日前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發函立法院,徵詢是否同意續押立委蘇震清(中)、廖國棟,立院將於18日討論。(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立委涉收賄案,日前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發函立法院,徵詢是否同意續押立委蘇震清、廖國棟,立院將於18日討論。北院今天指出,合議庭將待立院許可後依法處理。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蘇震清、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廖國棟、陳超明等人被控收受前太流公司董事長李恆隆賄款,施壓經濟部官員,透過舉辦公聽會,檢討太流增資爭議,並建議修改公司法。臺北地檢署偵辦期間聲押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等人獲准。
北檢起訴移審臺北地方法院後,由於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爲現任立法委員,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應經立法院許可,北院徵詢立院同意後,9月22日裁定3名立委羈押禁見。
北院合議庭4日裁定陳超明新臺幣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另外,蘇震清、廖國棟羈押期限將於12月22日屆滿,蘇、廖爲現任立委,北院8日徵詢同意的公函呈請司法院轉呈立法院。
立法院今天召集朝野協商後,決定18日院會中討論。北院表示,合議庭將待立法院會討論結果,依法處理。(編輯:張銘坤)109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