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相懲罰老人? 健保局提看病超過30次每次加收50元

▲欲改善醫療浪費,健保局提出針對7至64歲看病超過30次以上民衆,加收部分負擔50元;65歲以上看病超過60次,加收50元,老人福利推動聯盟表示,增加收費等於懲罰老人。(圖/資料照)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中央健康保險局爲抑止醫療資源浪費,針對7至64歲看病超過30次以上民衆,每次看病將加收部分負擔50元;65歲以上看病超過60次,加收50元。對此,老人福利推動聯盟表示,目前健保使用度高的幾乎都是需要長期看病的老人家,增加收費等於懲罰老人。

健保局近日提出「加重不當醫療利用部分負擔調整方案,邀集醫界相關人士參與討論,對於醫療資源被濫用問題指出,目前國人一年平均就醫次數是15.1次,認爲超過30次才加收費用合理

事實上,健保局曾在民國88年實施高診次部分負擔政策,到93年就被取消,這次又被提出啓用。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秘書長吳玉琴表示,看診次數多加費根本依法無據,而且現在健保使用度高的都是老人,增加收費等於懲罰他們。

如果實行加收費用,預計有178萬人受影響,若保守估計以每人收50元計算,每年將可增加9000萬元健保收入,在去年2012正式轉盈至206億元后,再加上二代健保開始實行、股利等補充保費入帳,配合節流政策可望達到財務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