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 內政部:即日起增線上申請事由

內政部今(13日)表示,即日起須變更登記者,只要符合申辦資格,使用自然人憑證,就可在家上網申辦,省時更便民。(報系資料照)

針對當父母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有一方因死亡或受監護宣告情形,須變更登記者,內政部今(13日)表示,即日起須變更登記者,只要符合申辦資格,使用自然人憑證,就可在家上網申辦,省時更便民。

內政部表示,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線上申請,除原有經法院判決(或調解、和解成立)及父母協議變更登記等事由外,爲擴大服務對象,這次再增加父或母之一方死亡或受監護宣告時變更登記。

經另一方提出申請,由戶所查覈戶籍資料,確認死亡登記或監護登記已辦竣後,即辦理變更登記,戶所會再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於方便的時間,至全國任一戶所,辦理戶口名簿換髮。

內政部指出,自2018年起已陸續開放戶政線上服務,民衆只要使用自然人憑證,即可在家申辦包括:出生登記、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監護登記、死亡登記、出生地登記、出境遷出登記、原住民身分(含民族別)登記,及經法院判決(調解、和解)之離婚登記、輔助登記、收養登記、認領登記、終止收養登記、全戶戶籍暫遷戶所登記等16項戶政業務,並將持續檢視增加服務項目。

此外,電子戶籍謄本、紙本戶籍謄本、國籍證明、掛失國民身分證,也都可使用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請,歡迎民衆多加利用,相關申辦進度,可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