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推替代役返鄉服務 4/5起申請

內政部今天表示,民國106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作業,於4月5日至4月18日受理申請,爲滿足役男返鄉服務需求,將積極與服勤單位協調,儘可能以戶籍地分發服役原則

內政部表示,爲提供役男多元服役選擇及運用青年人力專長,內政部每年度都會按照「替代役實施條例規定及各需用機關勤務需求,適時辦理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作業。役男在接受基礎訓練期間,可依照自己志願及專長參加各需用機關甄選。另爲推動役男返鄉服務,貢獻所學回饋鄉里,今年起內政部更結合服勤單位需求,儘可能以戶籍地分發服役爲原則。

根據統計,目前替代役役男返回戶籍地服役的比率約30.79%,內政部爲凝聚役男愛家愛鄉情操,於今年2月21日訂頒「一般替代役役男戶籍地服役分發作業原則」,提升戶籍地服役比率。至於山地離島偏遠地區醫療資源國民中、小學師資缺乏區,需用機關仍得依勤務需求,以證照或專長分發服役。

內政部指出,爲配合兵役制度變革,今年起內政部將開辦83年次以後出生常備體位役男申請服替代役,106年第2次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作業,預計錄取83年次以後出生役男1萬名及82年次以前出生役男1萬4900名。

內政部說,相關規定將在今年3月公告,並自4月5日起至4月18日止受理申請,其中83年次以後出生的常備役體位役男服替代役役期爲6個月、國外服勤役期爲10個月。詳細的規定可上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www.nca.gov.tw/)查詢。106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