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遭犯罪濫用 警政署、勞動部、金管會被「小糾正」
本票遭到犯罪濫用的新聞屢見不鮮,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內政及少數民族、司法及獄政委員會聯席會議19日通過監委高鳳仙的調查報告,對查緝查覈及宣導不力的警政署、勞動部,及長期漠視本票強制執行制度過分偏袒惡意執票人的金管會提出小糾正。
高鳳仙調查指出,媒體曾多次報導不法集團或人士利用鉅額或多張本票詐害得手事件,警察機關每年破獲涉及本票案件超過1千件,嫌疑犯超過2千人,涉案類型以放高利貸重利罪最多,詐欺罪次之,尚有恐嚇罪、僞造文書印文罪、擄人勒贖罪等,另有犯罪黑數存在,可見以本票利用爲刑事犯罪工具之情形相當嚴重,本票也常被作爲重利剝削外籍勞工之工具。
但是,內政部警政署所作預防詐騙宣導,竟未涵蓋遭非法金融業者詐欺或脅迫籤立本票情形,勞動部對於外勞被迫籤立本票貸款問題宣導成效不彰,均有違失。
報告指出,本票的立法背景系鑑於簽發遠期支票造成空頭支票氾濫,故加強本票索償性,使本票執票人得利用便捷非訟程序以達到求償目的,並進而鼓勵本票流通,不過票據法的支票刑罰制度已經在76年廢除,空頭支票氾濫問題已不存在。
監委認爲,本票准許強制執行制度的立法目的已失其存在基礎,加上實務運作上,本票常被利用作爲刑事犯罪及剝削外勞之工具,學界的意見也多認爲應將本票准許強制執行制度廢除,批評金管會從未深入檢討此制度之優劣得失並研擬修法對策,誠有不當,允應檢討改進。
今日由聯席會議通過調查報告,「小糾正」警政署、勞動部與金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