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藝中心董監事三年一任 非最理想但可先做事

位於臺北劍潭捷運站附近的臺北表演藝術中心(以下簡稱北藝中心),最快於2022年啓用營運。日前臺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審議「臺北表演藝術中心設置自治條例」,決議北藝中心董監事任期將爲三年一任、得續任一次,之後將送市議會大會,經二讀、三讀後過程中無其他問題拍板定案。圖爲北藝中心外觀。(北藝中心提供)

位於臺北劍潭捷運站附近的臺北表演藝術中心(以下簡稱北藝中心),最快於2022年啓用營運,臺北市議會4月底審查「臺北表演藝術中心設置自治條例」,府方議員針對董監事任期應爲2年或4年,意見不一,引發藝文界討論。目前已於5月6日再審,達成共識爲3年一任、得續任一次,預計於5月下旬送市議會大會,經過二讀、三讀後,假如過程中無其他異動,會正式拍板定案。

對此,北藝中心總監王孟超表示,三年一任是妥協的結果,「雖然不是最理想,但可接受,在開幕前可開始做事情,之後過程有什麼需要修改的地方,再檢討和改進。」

臺北市文化局長蔡宗雄表示,「針對北藝中心董監事三年一任的作法,議會是參考文策院、國家電影中心三年一任的作法,認爲是時代趨勢,同時,連帶影響原本爲兩年一任的北流中心,之後應會再修改成三年一任。」

關於北藝中心董監事很可能會兩年一任,之所以引發藝文界討論,主要是業界普遍認爲,就表演藝術的節目製作觀衆培養、國際共制工作流程,一檔節目往往需要兩年到四年,假如董監事兩年一換,容易讓理想和相關企劃無法有效延續。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董事長、北藝中心籌備委員朱宗慶表示,「兩年、三年、四年等長度,都不是固定標準,一切需要依照場館、工作規模單位屬性而定,北藝中心是投入60多億經費劇場,如果不用自制節目、只租場地,那麼任期長短根本不是問題,甚至可以用公務機關來做或委外經營。所以董監事任期問題,不會是喊價殺價。」

朱宗慶表示,「臺灣過往有些地方場館、地方中心,花了錢蓋好,但沒有好的制度,而沒能好好經營、運用,實在可惜。臺北市是亞洲藝文指標都會,一舉一動都受到關注,而北藝中心的規模、設備都屬國際級水準,更備受各界的矚目。」朱宗慶強調,「好的制度,不一定能夠成功,但制度若沒設計好,一定會衍生出更多問題。」

表演藝術聯盟理事長林佳鋒表示,「三年一任的制度,比兩年好一點,但四年仍是較爲理想,在二讀、三讀之前,是否有機會可以透過表盟這樣的中間單位,和市議會再溝通?畢竟表演藝術是一件長遠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