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藝中心新任董事長出爐 王文儀接棒

市長蔣萬安(中)見證下,臺北表演藝術中心第一屆董事長劉若瑀(左)交棒王文儀。(臺北市文化局提供/李怡芸臺北傳真)

臺北市政府1日公佈臺北表演藝術中心第2屆董監事名單,由國立清華大學音樂學系教授王文儀擔任第2屆董事長,任期自113年2月1日起至116年1月31日止。

臺北表演藝術中心以行政法人組織模式營運,於110年5月掛牌運作,第1屆董監事任期於113年1月31日期滿,今日進行第一屆及第二屆董事長交接儀式,市長蔣萬安特別感謝第一屆劉若瑀董事長以及王孟超執行長,在任內運用表演藝術專業、經驗及人脈,跨出非常艱難但是又關鍵重要的第一步,帶領北藝中心完成艱辛的開館任務。

第2屆臺北表演藝術中心董監事名單包含董事計15位,監事5位。第二屆董事長由國立清華大學音樂學系教授王文儀出任,王文儀曾擔任臺中國家歌劇院藝術總監、臺北市文化基金會臺北藝術節/臺北兒童藝術節/臺北藝穗節三節執行總監、新舞臺節目部經理、臺北花博表演藝術演出策展人等職,在場館營運、節慶活動策劃方面經歷豐沛,跨越音樂、劇場等表演藝術產業,兼具深厚的實戰經驗,並提供表演藝術領域的表演者、創作者、幕前幕後的工作者以及產業相關團隊,獲得完善的政策支持。

第二屆董事名單包含第一屆北藝中心執行長王孟超、永豐金控董事總經理朱士廷、忠泰建築文化藝術基金會執行長李彥良、桃園鐵玫瑰藝術節策展人李惠美、財團法人臺灣好基金會執行長李應平、國立政治大學創造力講座名譽教授吳靜吉、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戲劇顧問耿一偉、財團法人建國工程文化藝術基金會董事長陳啓德、第八及第九屆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董事陳碧涵、中華民國表演藝術協會理事長陳錦誠、財團法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文教基金會董事⾧馮寄臺、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表演藝術學院院長曾照薰、臺新銀行文化藝術基金會執行長鄭雅麗等人。

第2屆監事則延攬具表演藝術、法律、財務及企業管理專業的專家學者,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助理教授王麗嘉、敦偉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陳柏華、翰廷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黃秀蘭,以及國立政治大學企業管理學系教授樓永堅等人。

臺北表演藝術中心新任董事長王文儀表示,感謝北藝中心第一屆董事長劉若瑀爲北藝中心立下開放場館Open for All 的願景,「我期許可以讓Open for All發揚光大artistically and vigorously」,她也承諾未來在劇場、夢想跟創意之間,將會腳踏實地的進行;她也感謝北藝中心第一屆執行長王孟超與團隊致力於北藝中心社區參與、人才培育及產業發展的三個重要使命,表示「希望能將這三棵樹苗,養成大樹,讓藝術家與民衆願意親近,一同參與並感受大樹成林,綠蔭盎然的榮景」。

王文儀並於1日提請董事會通過,由資深表演藝術產業人士王詩尹出任臺北表演藝術中心執行長,王詩尹曾擔任臺北兒童藝術節策展⼈、臺北市⽂化基⾦會藝術節統籌部副總監、國立中正⽂化中⼼企畫組、演出組、推廣組之助理研究員暨節⽬規劃師、國立戲曲專科學校⾳樂系兼任講師,近年擔任臺中國家歌劇院藝術副總監,擅長表演藝術活動企劃、場館營運、國際連結等專業事務,且深具有效執行與部門協調等規劃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