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衛生局「涼麪抽驗」3家不合格 「大腸桿菌羣超標」開罰3萬
臺北市衛生局今(6)日公佈涼麪食品抽驗結果,其中有3件檢出大腸桿菌羣不符規定,初、復抽結果仍不符衛生標準,針對不符規定業者,已依違反《食安法》第17條及同法第48條第8款,處分製造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食藥科陳怡婷科長指出,今年5月中旬針對連鎖超商、賣場、小吃店及涼麪販售商等進行涼麪食品抽驗,總計抽驗40件,檢驗衛生標準(大腸桿菌羣、大腸桿菌),初抽結果有17件不符合規定,經通知業者限期改善,復抽結果仍有3件檢出大腸桿菌羣不符規定。
不合格名單爲北投區「木桶飯丸」的素涼麪檢出大腸桿菌羣大於1.1×10^3MPN/g、信義區「眷村涼麪」的涼麪大腸桿菌羣檢出1.1×10^3MPN/g、中正區「阿春媽媽涼麪店」涼麪及、小黃瓜絲和醬料檢出大腸桿菌23MPN/g及大腸桿菌羣大於1.1×10^3MPN/g,超出標準10^3MPN/g以下。
陳怡婷說,大腸桿菌羣常被用來作爲監測食品是否遭受污染或製程有無衛生缺失的重要指標之一,食品中檢出大腸桿菌羣過多,雖不是食品中毒病原菌,不致於影響身體健康直接致病,卻足以顯示該產品衛生狀態不良。
▲阿春媽媽涼麪檢體。
衛生指標菌如超過標準,即表示製作過程的衛生狀況、食材、器具、包裝過程可能遭受污染,或工作人員的個人衛生狀況不佳所造成,至於常溫保存更是微生物繁殖的最佳環境。
陳怡婷提醒,涼麪制、售業者應重視製作過程、環境衛生、人員操作、衛生習慣及自主管理情形,而「冷藏」及「溫度控管」是涼麪製售保持新鮮、不變質的重要法則;民衆購買涼麪應選擇製售環境乾淨、整潔及商譽良好的店家,最好購買冷藏販售的涼麪,購買後應立即食用完畢,若不能立即食用,則應妥適存放於冷藏7℃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