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衛生局抽驗谷豆類產品 3件不合格遭罰
臺北市衛生局驗出1件印尼產地之「大毛綠(毛綠豆)」檢出殘留農藥殺蟲劑賽果培0.04 ppm (標準:0.02 ppm)。(臺北市衛生局提供/劉瑋晴臺北傳真)
臺北市衛生局驗出1件印尼產地之「綠豆」檢出殘留農藥殺蟲劑芬普尼及賽速安,皆不符合「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臺北市衛生局提供/劉瑋晴臺北傳真)
臺北市衛生局9日公佈谷豆類產品抽驗結果,共計抽驗30件谷豆類產品,包括21件輸入及9件國產谷豆類產品,檢驗結果3件產品不符規定。衛生局表示,針對上述不符規定的產品,已移請所轄衛生局辦理,違反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者,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分負責廠商6萬至2億元罰鍰,並命業者將違規產品下架銷燬。
爲維護民衆食用穀物及幹豆類產品之安全,臺北市衛生局6月至零售業者、超市、賣場等處抽驗谷豆類產品檢驗殘留農藥及磷化氫,結果檢驗出1件印尼產地之「精選毛綠豆-紅線」檢出殘留賽速安、磷化氫,1件印尼產地之「大毛綠(毛綠豆)」檢出殘留農藥殺蟲劑賽果培,1件印尼產地之「綠豆」檢出殘留農藥殺蟲劑賽速安、芬普尼及其代謝物,皆不符合「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
衛生局食藥科長林冠蓁表示,針對上述不符規定之產品,已通知轄內業者立即下架,因3件產品來源廠商皆爲外縣市,已移請所轄衛生局依權責辦理,如違反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者,屬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將處分負責廠商6萬至2億元罰鍰,並依同法規定,命業者下架規產品並銷燬。
衛生局說明,依農業部公告,上述檢出之殘留農藥殺蟲劑賽速安、賽果培、芬普尼爲合法登記並領有許可證之農藥,覈准使用於限定類別農作物,但殘留農藥含量應符合「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衛生局提醒,磷化氫是一種無色、有毒氣體,具有強烈的臭魚味,主要作爲薰蒸式農藥,農業部雖準用磷化氫於乾燥穀類,但因爲有劇毒性,一次攝入量太多會有生命危險,業者務必落實自主管理,確認原料及產品均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使用食材進行加工調理前,應確認食材有無殘留農藥、動物用藥或其他污染物,確保食品衛生品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