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酒駕累犯照很幼齒 挨轟連老婆都認不得

議員秀出5張被公開的累犯照片表示,照片中的累犯長相十分稚嫩猶如大學生。(陳怡君提供/楊亞璇臺北傳真)

酒駕新法今年3月底上路,屢次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可公佈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但臺北市議員陳怡君質疑,北市裁決所公佈的照片因擷取駕照資料照片,竟出現20、30年前學生照,「搞不好連老婆、小孩都認不得是誰」,根本做半套。北市裁決所迴應,會再研議公佈近照。

陳怡君5日在議會交通部門質詢時,秀出5名北市裁決所公佈的照片,質疑照片中的累犯長相看起來非常稚嫩,猶如大學生,甚至有酒駕者穿着專科或高中繡學號的制服,很像是學生照,且髮型爲50年代的樣式,炮轟到底是哪個年代的照片?根本與現今狀況不合,對累犯根本不痛不癢。

陳怡君指出,交通部修法,10年內2次以上酒駕可公佈姓名、照片,臺南市政府透過警察機關協助,取得現場取締畫面,也最接近酒駕者近況,質疑北市酒駕嚇阻做半套。

陳怡君炮轟裁決所拿民衆20、30年前駕照資料照片,搞不好連老婆、小孩都認不得是誰,過去、現在的樣貌差那麼多,酒駕者可能都在當爺爺了,除了太落後也毫無嚇阻作用,行政機關不應互踢皮球交差了事,否則就是打假球,要求比照臺南模式,洽地方警察機關提供接近真實近況的照片。

北市裁決所長蘇福智說,依中央規範,從公路監理三代資訊系統所擷取駕照照片,有一位民衆因沒有考取駕照而沒有照片,有請交大協助提供取締當下秘錄器影片,再擷取照片,若照片模糊不清,也協請交大提供影片。至於議員要求全面協請警察局提供近況照,細節會再研議處理。

北市警交通大隊長塗國卿指出,警方一定配合,持續提供近照,現場員警都有錄影、錄音,畫面也有保存,未來若有需求均可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