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北市第12波酒駕累犯出爐 又有男子4度拒測挨罰180萬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27日公佈第12次酒駕累犯名單。(北市裁決所提供)
國內3月31日起實施酒駕新法,屢次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將公佈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27日公佈第12次酒駕累犯名單,本次共計12人,其中林男因4度拒絕警方酒測,再罰72萬,累積罰鍰直衝180萬,因尚未繳納,裁決所將強制執行,這也是北市二度出現4次拒測累犯。
據酒駕新法規定,屢次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2019年7月1日起算,10年內第2次累犯,駕駛機車罰鍰9萬元、駕駛汽車罰鍰12萬元,酒駕累犯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所處罰鍰金額加罰9萬元,拒測第2次者處罰鍰36萬,拒測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所處罰鍰金額加罰18萬,並得公佈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吊銷駕駛執照3年等。
北市第12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計有12名,全爲男性,分別有酒駕累犯2次6名,包括夏文德、劉邦盛、林志吉、黃克雄、柯金城、王福昌;累犯3次2名則爲蘇向雲、張志豪,其中共有4人酒測值達0.25mg/L,警方將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司法機關。據裁決所統計,從5月公佈至今已累計69名酒駕累犯。
本次也出現4名拒測累犯,二度拒測者有3名,包括嚴言謀、彭千祐、黃聖傑,3人各自吃上36萬罰單,而四度拒測者有1名,林彥池前三次拒測地點皆在新北市,累積罰鍰108萬,2022年5月22日騎車於北市福興路遭警方攔停拒測,再罰72萬,總罰鍰直逼180萬,因尚未繳納裁決所已移送強制執行。
裁決所課長吳素偵表示,目前4度拒測累犯共有2名,累積罰鍰皆爲180萬,都是有紀錄以來最高的金額,若兩人再犯,依現行法令將再開一張90萬罰單,屆時累積罰鍰將達270萬。
裁決所提醒,如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而酒駕累犯資料已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佈專區。呼籲民衆「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勿心存僥倖駕車上路,建議找代駕服務或搭乘大衆運輸,以免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遺憾終身。
裁決所指出,民衆如對前揭事項有任何疑問,可至裁決所網站查詢(https://www.judge.gov.taipei/),或電洽裁決所服務電話02-23658270按9,或撥打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將有專人爲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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