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查1件蛋品含有「動物用藥」 最高可罰2億元罰鍰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4月份配合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執行「連鎖早餐店食材檢測」,3針對市售早餐及食材進行抽樣,總計32件產品,包含16件食材檢驗動物用藥,16件早餐即食成品檢驗衛生標準,檢驗結果1件蛋品檢出動物用藥,2件三明治衛生標準初抽不合格,若來源廠商沒有在期限內改善的話,最高可罰2億元罰鍰。
衛生局指出,本次食材抽驗包含8件蛋品、8件肉品,檢驗結果1件「蛋」檢出三甲氧芐氨嘧啶0.04ppm (標準:0.02ppm)不符規定,經查來源廠商位於彰化縣,已移請彰化縣衛生局辦理;同時衛生局表示,本次抽驗不符規定的蛋品,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可處來源業者新臺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同時,衛生局也指出,有關16件早餐即食產品抽驗結果,有「日式雞排三明治」、「牛肉三明治」2件產品初抽不符規定,皆由佳蒂早餐坊製作販售,衛生局已依法開立限期改善單,等到改善期後復抽,若仍不符規定,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處分製造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持續輔導業者製作販售符合衛生標準之產品。
衛生局表示,三甲氧芐氨嘧啶是一種抗菌劑,爲合法的動物用藥,但過量使用,會引起腸胃不適、影響腎功能;衛生標準大腸桿菌羣及大腸桿菌,皆常用作監測食品品質及是否遭受污染,或是製程有無衛生缺失的重要指標之一,食品超出衛生標準,雖不至於直接致病,卻足以顯示該產品之衛生狀態不佳;衛生指標菌如超過標準,表示在製作過程當中的衛生狀況、食材、器具、包裝過程可能遭受污染,或因工作人員的個人衛生狀況不佳所造成,若將食物置於常溫保存更易滋生大量微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