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保大小隊長酒駕拒測挨罰18萬 記大過拔官...同桌2長官連座

▲新北市蘆洲分局抓到北市保大小隊長酒駕。(圖/記者陳以升翻攝)

記者陳以升、張君豪/新北報導

臺北市保大一名小隊長日前到蘆洲區與2名長官餐敘,但酒後卻執意騎機車返家,過程中,因騎車搖晃不穩被轄區三民派出所員警攔下盤查,執勤員警聞到小隊長身上酒味,要求酒測遭拒,當場開出18萬罰單並吊銷駕照移置保管機車,事後北市保大懲處小隊長記一大過並拔主管職調地,2名同單位警官記申誡處分。

警方調查,9月27日晚間11時許,蘆洲警分局三民派出所員警在光榮路執行勤務時,見52歲顏姓男子騎機車一路搖晃,懷疑他酒駕,於是上前攔查,沒想到他身上散發濃濃酒味,立即依法要求酒測,顏男當場拒絕,員警開出18萬罰單並吊銷駕照及移置保管機車。

經調查,顏男是臺北市保安警察大隊小隊長,當天與同單位2名警官,在蘆洲餐廳飲酒吃飯,酒足飯飽後,小隊長表示家就住在附近,只要10分鐘車程,於是不顧2名警官勸阻,執意酒駕。

臺北市保安警察大隊事後做出懲處,對顏姓小隊長記一大過並免去主管職務調整服務地區,同桌2名警官未善盡勸導之責記申誡處分並追究相關人員行政考監責任。北市保大表示,本大隊一向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之立場,以「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依法究辦,展現淨化團隊決心,維護警察風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