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線3警官「一晚續2攤」 酒測值0.41遭拔官…分局長也連坐罰
▲臺南市一分局2線3的勤指中心主任謝家盛因酒駕遭值勤警察攔檢(圖/翻攝臉書)
臺南市一分局2線3的勤指中心主任謝家盛因酒駕遭值勤同僚攔檢,酒測0.41mg/l,消息一出後立刻引來臺南市警局關切,謝家盛將依公共危險罪遭移送外,還要記大過再調離主管職,而謝家盛的直屬長官、分局長,也將同時被追究監督責任。
有讀者向《ETtoday新聞雲》投訴,臺南市一分局勤指中心主任謝家盛於11日凌晨2點多酒駕遭永康分局大橋所查獲。
60歲的謝家盛爲警大47期畢、2線3星警官,目前擔任臺南市一分局勤指中心主任一職,他於10日晚上接受同僚及友人邀約吃海鮮,ㄧ羣人飲酒用餐後離開,酒後謝家盛騎車離去,接着再前往永康某金紙店續攤,直至凌晨2點許,謝才騎車載友人離去。
後因後座友人未帶安全帽遭永康分局大橋所員警攔查,由於謝姓員警酒味濃郁,引起員警注意並要求酒測,謝員當下向執勤員警表明身分,執勤員警即通報永康分局督察組前往處理。
臺南市警局也發出新聞稿表示,該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謝家盛勤餘酒後騎乘機車返家途中,於11日凌晨遭永康分局大橋派出所巡邏員警攔查,經謝員主動表明身分,並實施酒測,酒測值0.41mg/l,全案依違反刑法第185條之3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另,立即責請第一分局召開考績委員會,依「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覈實施要點」規定,調整謝員爲非主管職務及服務地區,核予記一大過行政處分,並追究該分局長考覈監督責任。局長周幼偉表示,本局三令五申絕對嚴禁員警有酒後駕車情事,謝員身爲幹部仍知法犯法,將採最嚴厲懲處,絕不寬貸,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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