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商大校長用官舍養前妻 教育部:確實違法、需退還水電費5、60萬

臺北商業大學 。(圖/翻攝臺北商業大學臉書

記者崔至雲/臺北報導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校長張瑞雄日前遭爆料利用公家宿舍前妻女兒教育部職司楊玉惠今(17日)表示,經調查結果顯示,張瑞雄確實不符合官舍住宿一週需住4天的規定,張瑞雄需將北商大幫他繳的宿舍水、電費繳回給學校金額約5、60萬元。

張瑞雄日前被媒體踢爆他的公務宿舍給前妻及女兒居住,自己則和現任妻子住在新北市。楊玉惠表示,依規定,校長宿舍應該是校長本人要住在裡面,校長本人必須要有居住的事實,但經調查發現,張瑞雄已從104年1月1日就沒有住,至今已快5年的時間,該宿舍水、電費均由北商大支付,因此他應繳回學校幫他繳交的費用,約50至60萬元。

▲臺北商業大學校長張瑞雄。(圖/翻攝臺北商業大學臉書)

至於另外被踢爆的張瑞雄每年出國考察花費近500萬元,楊玉惠指出,媒體所報導的是全校教職人員出國考察費用,但張瑞雄個人107至108年度的出國經費則爲30多萬元。至於其他校務基金的處理,楊玉惠說明,屬於校長治理的權限,沒有虧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