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女同事笑沒擔當 他爆氣7秒猛刺8刀致死!法院改重判殺人罪

郭男動手報警自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高雄郭姓男員工長期被譏諷沒擔當、生產的零件品質不佳,持續3、4個月後他持牛排刀殺害該名女同事原地院依傷害致死罪判處8年,高雄高分院則認爲他7秒內狂刺8刀致死,改依殺人罪判14年徒刑,可上訴。

根據判決指出,郭男與張女同在某零件公司上班,平時只是點頭之交,但郭多次被她嘲笑生產的零件品質差,又接着說沒擔當,纔會記恨在心,計劃要找張女理論,如果沒有得到滿意的回覆或再被譏諷,就會用刀教訓她。

郭男在去年5月24日下午騎機車到公司,拿着準備好的牛排刀進到廠房,左手搭着張女的肩膀和她理論,結果又被譏諷,他就用右手拿着牛排刀刺向她,7秒鐘內在胸部臉部共刺8刀。

張女送往醫院急救後不治,郭男行兇後就報警自首,辯稱被笑了4個月,很討厭她那張臭嘴,所以是朝臉頰攻擊,想要刺她的嘴巴,不知道爲什麼會刺中胸部,可能是她閃躲時不小心刺中的。

2審合議庭法官調查,郭男當時控制住張女,若只想攻擊臉應不會誤刺到胸,而且在7秒內狂刺8刀,力道猛烈,認定構成不確定故意殺人罪,因此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