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撞小黃還偷壯陽藥「害我不能…」 運將氣一年:2罐800耶!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葉姓計程車司機2017年8月在臺北延平南路與忠孝西路口遭追撞,下車與肇事薛姓駕駛談和解時,對方卻趁機偷走他車上的4顆芭樂和2罐要價800元的壯陽藥,氣得一狀告法院事發至今已過了一年,葉姓運將想到這件事還是很生氣,直接在法庭上拒絕和解,臺北地院法官最後以竊盜罪判處薛男拘役50日。

▲運將遭追撞同意和解,卻反被肇事駕駛偷走車上的物品。(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葉姓運指控,2017年8月11日凌晨3點多開車行經延平南路與忠孝西路口時,突然遭後方車輛追撞,一下車薛男就拿出2000元現金同意賠償,於是雙方決定簽署和解書,他拿出放在車上的紙筆想寫,卻發現筆沒有墨水了,只好到附近的超商購買,再回來時肇事的駕駛卻消失不見了。

但這還不是最慘的,葉姓運將檢查一下車上物品,驚覺原本買好的4顆芭樂、一袋龍眼和包包、識別證、小工具箱都不見了,氣得直接前往警局報案。起初檢警明白運將爲何堅持提告,他遲疑一下才不好意思地說,包包裡有非常重要的物品以及2罐壯陽藥,「1罐400、2罐800,害我不能……我很生氣。」

▲運將最不滿的是連壯陽藥都被偷了,害他不能「好好表現」。

不過,薛男到案時辯稱,是因爲當時有急事纔會先走,後來上了法庭又改口坦承偷竊,也願意再次和解。葉姓運將一聽到「關鍵字」又想起當時的慘況內心一把火瞬間燒起來,氣得直接回答法官拒絕和解,同時要求一定要依法判刑,給對方一個教訓

由於薛男曾有前科,如今又偷取運將的東西,屬於累犯,臺北地院法官最後則依竊盜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