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粉末勾霸凌回憶…男縱火燒4宅 同學母:他常來吃飯
▲男子疑學生時代遭霸凌,20年後竟縱火報復。(圖/東森新聞,下同)
臺中一名魏姓男子不滿20年前被4名同學嘲諷,竟於去年12月間拿着易燃液體,騎車在臺中、彰化對4人住處縱火。魏嫌事後供稱,他當時在路上撿到一包白色粉末,突想起遭霸凌回憶,才萌生報復之意,日前遭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但有被害人家屬說,男子以前常到家中吃飯,雙方感情也不錯,對縱火行爲感到不解。
起訴指出,41歲的魏男於去年12月26日晚間,先前往其中梁姓友人居住的大樓電梯縱火,導致住宅變電箱燒燬,其他住戶的車輛也遭波及;接着,他轉往彰化曹姓同學住處犯案,不僅把對方房屋牆面燒得焦黑,連窗戶也燒得變形,之後又再回到臺中,並分別前往南區大勇街林姓同學住處、大里區高姓同學住處縱火。
針對魏男的激進行爲,被害人家屬感到相當不解,其中曹男的母親指出,犯嫌在念書時常到家裡做客,假日還會留下來一起吃飯,甚至2個多月前纔到家裡聚餐而已,跟兒子的感情並不差,實在不明白對方怎會突然縱火。
魏男事後向檢警供稱,他當時在路上撿到一包「白色粉末」,發現可以引火,加上突然想起自己就讀高職期間,曾遭到4名同學不斷用言語攻擊、霸凌,因此心生不滿想要報復,所以纔會依照畢業紀念冊上的地址到同學家縱火。全案經檢方審理後,認爲犯案事證明確,日前依殺人未遂罪嫌將犯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