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目與正義

左藍

正義絕不能被解讀爲白目,當然,白目也無法強以正義之名包裝。

一則留言中有這樣一段情形:『我教我的孩子點餐如果老闆送錯了就吃,不要去換,不要意見一堆,纔不會跟洪仲丘一樣!!!』這段的筆者認爲這是鄉愿。我再假設一個狀況環境不比在安全的餐廳對象不如粗心大意的餐廳老闆,而是在一個深幽的小巷,兩個正在毒品交易的毒蟲,如果您小孩看到這樣毒害社會事件時,您建議他該如何處理?我想大家應該都有智慧,最聰明的做法應該是請他牢記毒蟲的長相,然後報警,在指認的時候表現正義,是吧?

正義,需要智慧做爲後盾,讓自己不致受到生命威脅的情況下得以伸張,古云:「君子不立嚴牆之下」應該就是這個道理。洪仲丘之死讓這個社會重新翻搗起冷卻已久的熱血,這是價值,讓我們重新看待正義的意義,但是在這正義的背後,或許有更值得深入探討的面相,需要我們檢討。

8/3日25萬人上凱道爲洪仲丘公道,對象不只是政府,實爲國防部乃至所有自願役的軍人行伍之中不乏將國軍稱之爲狗軍的人,我想問問,這是全然的正義嗎?送進禁閉室難道就意謂着送進鬼門關?我同意在籤送禁閉的過程已然違法,一個挾私抱怨的士官,主導一場莫衷一是的士評會,往上還有不明就理的副連長與輔導長,糟糕的是唯唯諾諾的連長,簽呈來到精實不苟的副旅長,最後加上對這種事情習以爲常的政戰主任與旅長,這就是整出悲劇的預告,至此,看得出來是一個士官用程序達成他報復的手段。然而即使這段程序合法,也並非造成洪仲丘的死亡主因,只能說這段的不合法程序間接讓洪仲丘「立於嚴牆」。

我們都看過起訴書內容,裡面一口氣起訴的18個人中,除了見報率極高的幾個人外,還有禁閉室編制的10個人,這10個人不論那天有無操練洪仲丘,只要當天出現過禁閉室的士官無一倖免,難道這樣合理?先不論542旅的起訴層級是否應該連坐旅級,單就269的禁閉室士官起訴就充滿疑竇。法的精神是勿枉勿縱,但是爲了給社會大衆解氣還有替國防部乃至總統緩解壓力,這樣的起訴內容是「枉」而「勿縱」,試問,這樣也是25萬人追求的正義?或者還不夠?

無知,根本沒有能力探索真相。仇恨,會拒絕真相。或者,你根本不在乎真相。

我並非意欲鄉愿,鄉愿的解讀除了不能漠視不公不義外,也應該意味着「不容許」憑藉對一個人的同情,就可以肆無忌憚地對另一個人「無情」。禁閉室裡以嚴酷的方式作爲操練,才肇至今日悲劇。 今日所有衆人卻仍行其道,以這樣「嚴」而不「明」的方式以眼還眼,這與被人打了再帶一羣更多的人去報復有何不同?我們的情緒在此刻容易高漲,隨着時間消逝也即將消退,留下的是甚麼?是那18個家庭爲了那不知多不知少的「冤枉」四處求告(媽媽嘴不就是這樣的下場?),那時候會有多少人如現在這樣義憤填膺地爲他們聲討公道?答案是不會有!我不信佛,但是我相信良心,我們沒受過冤枉而無處鳴聲是我們幸運,但千萬別因此而讓他們自認倒楣,畢竟牽扯到刑法,那是一輩子的事情!

作者左藍,軍官學校畢,現爲室內設計師。ET論壇歡迎網友更多討論與聲音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