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YTR剉咧等!《網管法》開後門箝制言論自由

榮總醫師蘇偉碩因發表「萊克多巴胺有毒」相關言論,遭衛福部告發,退輔會更聲明禁止他自稱「榮總醫師」。(圖/報系資料照)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推出《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網管法)草案,立刻引發外界疑慮,認爲網管法是要「追殺」被撤照後轉往網路發展的中天新聞臺,並進一步箝制網路言論;雖然NCC立刻澄清,聲稱網管法是「OTT TV專法」,不會管制YouTube與Facebook上的影音內容,但藍營民代指出,網管法根本是披着羊皮的狼,表面上是爲了管理製作影音節目企業,實際上卻留下後門,一旦通過,NCC想管誰就能管誰!

《網管法》以「使用者數量營業額點擊數流量、市場影響或其他重大公共利益」來判定是否需要登記受監管,訂閱人數逾百萬、影響力極大的Youtuber都可能遭納管。(圖/合成照

原本小英政府以爲把中天新聞臺(中天)關掉,就剩下一些只會監督在野黨電視臺,達成管制言論的目的,沒想到中天到了路上更強大,所以現在還要把手伸進網路!」國民黨革命實踐研究院長臺北市議員羅智強表示,2018年間,小英政府推出《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但技術上根本不可行,不但管不到跨國網路平臺業者,也引發國際議論,因此至今尚未完成修法;如今小英政府又端出網管法,準備以管理網路電視之名,行管制網路言論之實。

「蔡政府當然管不了YouTube和Facebook這些外國平臺,民進黨要管的是『在上面的使用者』。」羅智強指出,中天YouTube頻道的訂閱數短短几天飆破二百萬,然而,若網管法通過,NCC只要一紙行政命令規定擁有二百萬以上訂閱數的YouTube頻道,必須登記爲「提供網際網路視聽服務之事業」,中天自然就會被納管。他打趣地說,自己的YouTube頻道「戰神94強拚公投」雖然只有十五萬訂閱數,但如果NCC「調降標準」,也有機會被納管。

總統英文2009年曾參與「反毒牛、反出賣、反欺騙大遊行」,當時嚴厲抨擊馬政府擬進口含有萊劑牛肉,如今卻開放含萊劑豬肉。(圖/報系資料照)

羅智強進一步說,蔡政府還舉美國的「二三○條款」爲例,但美國的「二三○條款」是說,平臺業者無法、也無須爲網路上的言論負責,平臺業者要自行管理、過濾網路上的內容,而不是由政府來監控;因爲民主國家最核心價值就是「不信任政府」,絕對的權力造成絕對的腐化,所以需要第四權來監督政府,而不是立法讓政府來監控網路。

而由於民進黨政府強調不會管YouTube上的內容,本刊記者詢問多名人氣YouTuber,他們都表示對網管法不瞭解、沒研究,低調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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