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蜂法官又爆釋放槍砲嫌犯 法院:聲請與要件不合而駁回

臺南地院法官被爆釋放槍砲嫌犯法院說明澄清指出,系聲請與要件不合,法官駁回。(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針對媒體報導涉嫌爲幫母親追討百萬債務,將被害人殺害棄屍山區,甚至在高雄市街頭警方駁火的槍砲犯柯傑雄,也是臺南地院「愛蜂」法官釋放的槍砲嫌犯,臺南地院14日說明指出,本案系檢方聲請與要件不合,法官駁回聲請,本案承辦檢察官已於6月9日偵查終結起訴。

有關媒體報導指被告柯傑雄(37歲,有槍砲、毒品前科),爲了幫母親追討90萬元債務,持槍欲押走債主哥哥張男時,開槍將對方殺害後夥同共犯金國興將死者棄屍山區,兩嫌棄屍後,在市區遇警盤查,柯心虛開槍遭制伏逮捕,供出殺人案情,而柯嫌早在今年4月就因爲買槍遭警方逮捕,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據瞭解,柯傑雄今年2月中旬及3月底,共購買2把手槍及大批子彈,警方4月18日循線臺南市區拘提柯嫌,起出2把手槍及子彈,同時逮捕賣槍的陳姓男子檢警認爲柯傑雄買槍是要尋仇,再加上柯嫌是治安顧慮對象,便向法院聲請羈押柯傑雄,但當時強制處分庭的法官就是「愛蜂」法官,他認爲柯傑雄是證人,且無法證明柯嫌買槍要做壞事,裁定當庭釋放柯傑雄。

臺南地院14日說明指出,該案是被告持有改造槍彈犯罪嫌疑重大,然被告坦承持有犯行,且改造槍彈均已扣案,被告陳述取得來源,共犯、證人有到案,檢察官以被告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聲請羈押禁見,其聲請與要件不合,法官於106年4月19日依法駁回聲請,本件承辦檢察官並已於106年6月9日偵查終結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