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駁法院說法?北市衛生局澄清5件提審聲請 皆遭裁定駁回
法院審理出爐認爲口頭告知繼續隔離的行政處分,不生效力,但聲請人隔離僅至4月23日,4月24日才提審,未受到拘束,難認有逮捕、拘禁的事實,聲請遭裁定駁回。(本報資料照片)
疫情爆發期間,行政作業系統大塞車,不少民衆確診必須居家隔離,但卻沒有收到居隔單,僅由衛生局口頭要求隔離,有民衆認爲是程序瑕疵,聲請提審要求解除電子圍籬,法院認證衛生局「口頭告知」居隔無效,對此,北市衛生局表示,爲及時圍堵傳染病擴散,衛生局皆依循中央政策辦理。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博士後研究員劉青峰今年4月因接觸接診者需要居家隔離,但在確診後遲遲沒有收到居隔書,僅衛生局口頭通知,他認爲此舉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向臺北地院聲請提審;法院審理出爐認爲口頭告知繼續隔離的行政處分,不生效力,但聲請人隔離僅至4月23日,4月24日才提審,未受到拘束,難認有逮捕、拘禁的事實,聲請遭裁定駁回。
北市衛生局統計自111年4月8日至6月1日期間,共有7位民衆對於新冠肺炎隔離措施向法院提出提審聲請,其中2案當事人撤回提審聲請,其餘5案皆被法院裁定聲請駁回。
衛生局指出,中央「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疫調系統」在5月1日上線,但因確診個案申請案件數爆大量,部分確診民衆未能第一時間接獲電子指定隔離處所通知書,現中央已完成系統優化。
北市衛生局提醒,5月1日後確診的民衆,如仍未取得電子隔離通知書者且超過採檢日3天者,可利用「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平臺」線上申請補發確診者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及檢驗結果數位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