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槍擊案5在押被告起訴移送法院 只有他被裁定羈押

臺南學甲88槍擊案涉嫌開槍的孔祥志被起訴後,臺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2個月。(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學甲88槍擊案經臺南地檢署偵結起訴後,5名在押被告今天也被移送臺南地方法院。法官從下午5點開始訊問,晚間除諭知槍手孔祥志從4月14日起羈押3個月之外,其餘4名被告均諭知10萬元至30萬元不等保釋,並限制居住。

其中,北上取槍的楊展華30萬元保釋、提供槍枝的蔡金郎20萬元保釋、涉嫌擦拭孔祥志作案機車的花園夜市管理員郭建彰與載楊取槍的謝俊誠均10萬元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