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新加坡男性侵2臺女大生 星國震驚!刑度可判20年+24下鞭刑
4名新加坡年輕男子日前趁遊臺灣之際,涉嫌透過交友軟體約了2名臺灣女大生一起逛,回國前竟約到2女到日租套房參觀,並灌醉2女後輪流性侵得逞,女子哭着驗傷報案,警方趕在4人出境前攔下,法官13日晚上裁定,3人收押,1人交保限制出境,新加坡政府聞訊也將派人來臺。據瞭解,按照刑度,在新加坡最高會被判20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及12~24下以下鞭刑。
4名年約20~25歲的新加坡男子,透過手機交友軟體結識2名臺灣女子,一行人一起逛夜市、到夜店玩。11日晚間4男邀2女到臺北市大同區的日租套房參觀,卻在12日凌晨集體性侵2女,其中1男性侵1女,另外3男輪流性侵另1女,2女因太醉無力反抗,直到12日凌晨3、4點多清醒離開,驚恐地哭着報案。
士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黃潔茹指出,4新加坡男子犯罪嫌疑大,其中3人涉集體犯罪刑責加重,且在臺灣沒住所,故有逃亡之虞,另1位被告因涉單獨犯罪,沒有串證之虞,故裁定新臺幣1.5萬元交保。
據瞭解,涉及性侵如果罪名真的成立,以臺灣的法律規定,比新加坡來說寬鬆。在臺灣加重性侵害案是7年~15年有期徒刑,一般性侵害案件是3年~10年有期徒刑。至於新加坡規定性侵害是8年~20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另外會受到12下以上,24下以下鞭刑。
此案震驚新加坡政府,目前準備派員來收尾,不過4星國人在臺犯罪,因此將在臺灣受審,等到判刑定讞後,才驅逐回新加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