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男撿屍性侵女大生遭星國判鞭刑 創日本人先例

圖爲示意圖。圖/ingimage

38歲日本男子在新加坡性侵酒醉女大生,新加坡高院7月1日依強姦罪等判處有期徒刑17年6個月及鞭刑20下。日本駐新加坡大使館指出,在所能掌握範圍內,首度有日本人被判處鞭刑。

日本朝日新聞引述新加坡亞洲新聞臺(ChannelNewsAsia)網路版報導內容指出,曾經擔任美容師的被告2019年12月在鬧區用計程車把20多歲酒醉女大學生帶回住處,兩人並不認識,被告不僅性侵被害人,甚至還拍下過程傳送給友人。

被害人至今仍爲創傷後壓力症後羣(PTSD)所苦。星國法官描述,「犯行相當殘忍且兇殘,考量到犯罪的嚴重性,認爲應處以重刑」。

根據新加坡的法院,鞭刑僅針對不滿50歲的男性罪犯,被判處鞭刑的人,一次判處的鞭刑上限爲24下。

朝日新聞臺報導,熟悉星國法律的律師三好健洋指出,這場官司的爭點可說是「被鞭打的次數」,而一旦量刑確定,被告之後的日子可謂「剉咧等」,因爲不會通知被告何時執行鞭刑,「(被告)心生恐懼地過日子的同時,會突然被告知『將執行鞭刑』,並在監獄內接受處罰」。

日本駐新加坡大使館說明,「據說歷經鞭刑的人,不僅(臀部)會因爲皮開肉綻感受到強烈疼痛,連晚上都難以入眠,請小心不要出現會被判處鞭刑的行爲」。

被告的辯護律師,將與被告討論相關事宜過後決定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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