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坪也算豪宅? 豪宅稅8大認定標準挨批
爲促進租稅負擔合理化,並反映高級住宅應有的房屋評價,臺北市宣佈5月起將課徵豪宅稅,不過政策尚未施行,課徵標準卻已經傳出爭議!有住家明明只有30坪,只因爲附近地段有酒店,竟然被認定爲豪宅,必須繳多出2倍的房屋稅,民衆直呼實在太誇張;臺北市議員也質疑認定標準太過荒謬,應該要考慮周延。消息曝光後,臺北市稅捐稽徵處不得不急踩煞車,決定在19日公佈新標準。
臺北市稅捐處日前宣佈5月開徵「高級住宅加價課徵房屋稅」(簡稱豪宅稅),並且提出8大認定標準,凡是符合「獨棟建築」、「外觀豪華」、「地段絕佳」、「景觀甚好」、「每層戶少」、「戶戶車位」、「保全嚴密」、「管理周全」等條件之住宅大廈,經審查後將列爲加價課徵對象。
雖然課徵標準已逐條公佈,實際認定標準卻傳出不太合理。有民衆氣憤地表示,自己買在位在臺北市林森北路和市民大道旁的這棟大樓,扣掉公共設施才20幾坪大,因爲地點位於燈紅酒綠的酒店附近,現在卻被認定爲豪宅,5月要繳納的房屋稅也因此多出2倍多,讓住戶直呼太誇張,這樣竟然符合北市稅捐處所規定的:景觀甚好、外觀豪華以及地段絕佳等條件。他認爲,所謂的「豪宅」應該要看地段,實際去看周遭的價錢來計算。
如此荒謬的認定標準,讓臺北市議員簡余晏也痛批,課徵標準居然不算坪數,就連20幾坪30幾坪,甚至只要住宅管理品質好就被稱爲豪宅,簡直太離譜。訂出標準非常抽象,很難公平界定,究竟是「好窄」還是「豪宅」,民衆傻傻分不清,紛紛向市長信箱、北市稅捐稽徵處投訴,質疑8大課徵標準不合情理。
目前臺北市有4百棟房屋,總共1萬4百戶被認定爲豪宅,不過其中有不少民衆感覺不公平,紛紛投訴市長信箱,這也讓臺北市稅捐稽徵處不得不先緊急踩煞車,稅捐處長黃素津說,會將標準修正成「符合民衆期待」,並且預訂在19日公佈新課徵標準。
豪宅稅對於富人來說是也許是房價保證,但是對於一般民衆來說,明明沒享受到豪宅環境,還得多花錢繳稅,恐怕根本沒人想當這種冤大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