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警局副分局長帶妹回寢室睡一晚 遭開鍘拔官

北市警局1名副分局農曆大年初二帶女子寢室過夜,遭記2小過拔主管職務。(圖/翻攝自Google Map)

警界桃色醜聞連環爆!臺北市警局某分局張姓副分局長,今年農曆春節期間,和友人餐敘後,竟帶1名女子回分局寢室過夜,女子隔天從副分局寢室走出時,恰巧被分局同仁撞見,離譜行徑經同仁「敲鑼打鼓」後傳到分局長耳中,勃然大怒,調閱監視器查證後屬實,主動呈報市警局,由於該名副分局長已逾越男女正常交往分際,違反警察風紀相關規定,遭記過2次並拔官降調爲專員

根據瞭解,該名爆發桃色醜聞的是以觀光夜市聞名的北市某分局張姓副分局長,他今年農曆春節大年初二晚間,先和一羣友人前往餐廳用餐宴飲結束後,副分局長竟帶着1名年約30多歲的女子回到分局他的寢室,兩人還共處一室直到天亮結果該名女子在隔天上午從副分局長的寢室走出來時,剛好被分局裡的同仁撞見,尷尬點頭後離去。

副分局長帶女人在寢室共度一宿的消息,馬上在分局被「敲鑼打鼓」,也有同仁通報分局長知悉,分局長震怒下令調閱監視器追查,發現確有此事,於是呈報市警局懲處,警局調查後,認爲該名副分局長帶女子至寢室過夜,行爲已逾越男女正常交往分際,違反警察風紀相關規定,予以記過2次並調整非主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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