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孩悲慘童年故事曝光 逾40年的陌生人!73歲男認不配爲人父

2孩悲慘童年故事曝光,逾40年的陌生人!不養73歲老父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化名)被2名孩子指控,逾40年前母親帶着分別1歲半及出生前的他們搬離家中,在他們5歲及3歲時,父母親就離婚,並約定由母親擔任親權人,但父親自此離家失聯迄今,幾十年來她們都與父親沒有往來,全賴母親與親戚照顧成長,他們不滿父親未曾陪伴、扶養,親子關係早已疏離,因而訴請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阿國現年已73歲,調閱其勞保投保及近3年所得資料顯示,阿國確實已無工作且名下並無資產,足認現階段確已不能維持生活。阿國的2名孩子依法負有扶養義務。

孩子們的母親到庭證稱,雙方結婚後住在阿國的老家,當時有阿國的父母、弟弟、妹妹同住,但是她因爲不堪被婆婆虐待,她只好與阿國帶着已出生及肚裡的孩子搬離,在外面租房子居住,沒想到阿國竟然與房東賭博,輸了30幾萬後就跑掉了。

肚子裡的小孩出生後,她就拿1萬塊請小孩的阿姨幫忙坐月子,之後爲了照顧小孩、繳房租跟幫阿國還債,她便去工地工作,小孩就請親戚幫忙照顧,還請求媽媽去跟姑婆借錢30幾萬,先償還阿國的賭債。

與阿國離婚後,1家3口就搬到中南部居住,她就去餐廳工作,小孩交由保母照顧,但爲了生活她到處流浪找工作賺錢,而也因爲沒有錢,孩子們並沒有去念幼稚園。阿國完全沒有給過扶養費,全是她孃家的兄弟姊妹協助。

阿國則表示,同意免除孩子們的扶養義務,因爲確實在孩子出生沒多久,他們就與母親一起離家,他一直以來都沒照顧到母子3人,對於前妻所說沒有意見。

法官審酌,阿國身爲人父,在他們未成年之前,並未扶養及給予關愛,未盡扶養義務之情節確屬重大。日前依法判決,2名孩子請求免除對阿國的扶養義務,爲有理由,應予准許。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