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深度|頂層設計出臺,監管劃定普惠保險發展重點

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 鄭嘉意 北京報道

普惠保險是我國普惠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佈《關於推進普惠保險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並提出,普惠保險是圍繞保障民生、服務社會,努力爲廣大人民羣衆提供廣泛覆蓋、公平可得、保費合理、保障有效的保險服務。

依照《意見》要求,未來五年,我國高質量普惠保險發展體系將基本建成。

公開答記者問時,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普惠保險發展仍存在服務廣度不夠、質量不高、創新不足等問題。爲更好推動普惠保險發展,提高保險業普惠保險經營能力和服務水平,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研究印發《意見》,着力完善普惠保險制度規則。”

具體執行上,《意見》要求各保險公司建立普惠保險發展領導體制,加強普惠保險戰略規劃和頂層設計;將普惠保險、履行社會責任納入經營績效考覈,大型保險公司普惠保險考覈權重原則上不低於5%;加強普惠保險內控管理,確保經營行爲依法合規、業務財務數據真實,並及時識別和防控相關風險等。

中郵保險黨委書記、董事長韓廣嶽表示,普惠保險是“五篇大文章”的重要組成部分,充分體現了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意見》作爲普惠保險領域的基礎性文件,順時順勢,會對市場主體信心和社會預期產生積極正面影響。

針對《意見》方向與細則,中國人壽壽險公司戰略規劃部總經理洪梅對記者表示,保障是保險的“本職”,強調其普惠屬性,正式是倡導保險迴歸本源,發揮其應有之義。

洪梅表示,“《意見》瞄準高質量發展,對要發展什麼樣的普惠保險以及如何發展指明瞭方向,對哪些重點領域和重點羣體豐富普惠保險產品服務做出了明確指導,對保險業發展的難點和痛點都有迴應,是非常具有可操作性、可落地的指導意見。”

“買得到”、“買得起”與“賠得滿意”

洪梅對記者表示,強調高質量發展是《意見》重點。

“這體現在其四個原則強調的堅持產品可及性、可負擔性,提升保障屬性與可持續經營。”洪梅表示,“一方面,《意見》強調產品在面對消費者時需要做到‘買得到’、‘買得起’與‘賠得滿意’;另一方面,《意見》也提出相應的長週期評估考覈體系,要求產品科學定價,以保證可持續。”

具體而言,一是堅持廣泛覆蓋,提升保險服務的可及性。《意見》要求貼近市場,拓寬保險服務區域、領域和羣體,提升保險深度和保險密度。推進保險產品標準化、通俗化、簡單化,提升服務便利性,確保人民羣衆“買得到”保險。

二是堅持惠民利民,提升保險服務的可負擔性。《意見》要求改進風險管理和產品定價模型,提升保險業精細化管理水平。優化重點領域和重點羣體保險服務,加大政策、資源傾斜力度,強化科技賦能,降低運營管理成本,確保人民羣衆“買得起”保險。

三是堅持公平誠信,提升保險產品的保障屬性。《意見》要求堅持政策引領、市場化運作,因地制宜發展面向特定羣體的定製型保險業務。切實改進理賠服務質量和效率,推進依法合規“賠得滿意”。

四是堅持穩健運行,提升保險經營的可持續性。《意見》要求堅持底線思維,統籌發展和安全,加強和完善現代保險監管。把握保險經營規律,強化產品定價回溯分析,加大長週期評估考覈力度,促進普惠保險長期持續健康發展。

對於保險公司如何完善普惠保險管理機制,《意見》給予一系列要求,其中即包括:建立普惠保險發展領導體制,董事會和管理層要定期聽取普惠保險發展情況;明確普惠保險業務牽頭部門,建立推動普惠保險高質量發展的工作機制;將普惠保險、履行社會責任納入經營績效考覈,大型保險公司普惠保險考覈權重原則上不低於5%等。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行業人士處瞭解到,《意見》出臺前,已有部分保險公司在內部設置普惠保險相關指標,有公司相關業務經營績效考覈權重甚至高於5%。

發展與困境

如上所述,發展普惠保險是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內在需要。

此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人身保險監管司黨支部曾撰文指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保險業已取得舉世矚目的發展,但與人民羣衆的期待仍有較大差距。保險業履行社會責任大力發展普惠保險,是保險業聚焦主責主業、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內在需要。

北京師範大學社會保障博士、北京城市學院副教授周玲對記者指出,整體而言,我國普惠保險發展不斷加速,在民生保障、農業發展與脫貧攻堅等領域發揮重要作用。

“自2005年的人身小額保險開始,各類農村小額保險覆蓋範圍持續擴大,農業險已從試點探索逐步邁向高質量發展階段;2018年底開始,伴隨着惠民保發展全面加速,長期護理保險、帶病體保險、特殊羣體保險、公益保險等各類普惠保險產品不斷增加、覆蓋範圍不斷擴大。”周玲表示,“開展、參與普惠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政府部門、社會組織等已越來越多。”

洪梅則將2015年視爲普惠保險發展的重要節點。“1980年保險業恢復後,簡易農險、簡易人身險、團體人身意外傷害險已經具有普惠性質;2006年‘國十條’推出;2008年農村小額人身保險開啓;2012年六部委聯合發佈大病保險制度。這一過程中,普惠保險的框架、籌資機制逐步搭建完成。”

2015年,國務院印發《推進普惠金融發展規劃(2016-2020年)》,發展普惠金融正式上升爲國家級戰略規劃。洪梅指出,在這一階段,普惠保險也得到了長足發展,呈現了多元快速發展勢頭。“普惠保險產品類型從原來集中在農業保險、小額保險、城鄉大病保險等,逐步擴展到涵蓋長期護理、稅優健康、惠民保、各類涉農保險等多個領域,險種日益豐富。”

縱觀保險業40餘年發展進程,普惠保險“從無到有”,已初具框架規模。但發展的同時,挑戰依舊存在。

當前,我國仍有大量低收入、特定風險羣體面臨多元風險,包括8500萬殘障人士、3000萬家政人員、數億新市民,老年人、罕見病、社區、小微企業等羣體與公共領域。

洪梅對記者表示,當下,普惠保險產品主要有3類:一是無差別面向所有人提供的普惠保險產品,如大病保險、城市定製型普惠保險;二是面向特殊羣體的專屬保養產品,例如針對老年人、婦女羣體、新業態人羣的產品;三是面向所有人、但可以通過精準識別,實施特殊優惠的產品,例如針對慢性病、高血壓患病羣體,在醫療險常規保險責任之上進行特殊責任設置,將其納入保障範圍。

上述3類產品中,無差別面向所有人的普惠保險產品較爲成熟,但面對特殊人羣與慢病人羣的普惠保險保障體系有不足。

從保險公司角度出發,洪梅指出,“這類產品主要的障礙在於數據,保險公司沒有充分的風險識別數據,以致產品設計與後續風控都存在困難。”

周玲則進一步從消費者角度指出,“一是消費者數量巨大、分佈較爲分散,觸達成本較高;二是普惠保險保障對象的類型十分多元,各自面臨風險複雜多樣;三是金融素養相對較低,對於保險的理解和信任度較爲有限,付費能力相對較低,客戶教育週期長。”

“我們對殘疾人、流動人口、低保家庭的相關調研發現,大部分低收入人羣或特定風險羣體並不是沒有普惠保險付費能力。”周玲表示,“他們面臨的障礙主要在於對於保險缺乏意識、理解和信任,鑑於他們自身或身邊很少有積極成功的保險經歷,從而導致他們對於保險處於‘不清楚、不相信’的狀態。”

周玲對記者總結表示,“關鍵是探索跨越這些障礙的策略和方法。最主要的困境是我國普惠保險發展的完整生態體系尚未全面構建,而普惠保險往往需要保險公司較多的前期市場培育和較長一段時間專注投入,才能逐步在特定的領域實現普惠保險業務的規模化和可持續。”

面臨巨大的市場競爭和績效壓力的情況下,是否可以堅定持續開展普惠保險是許多保險機構面臨的最大困境。

對此,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紮實推進《意見》落地實施工作,指導保險公司進一步豐富普惠保險產品服務,提高農民和城鎮低收入羣體保障水平,提升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抗風險能力;提升普惠保險服務質效,發揮各類保險公司積極作用,健全普惠保險管理機制,規範普惠保險代理、協辦行爲。

市場迎來新機遇

值得一提的是,在普惠保險走向高質量發展的進程中,多位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隨着《意見》發佈,市場將迎來新機遇。

周玲即表示,文件發佈後,預計我國的保險機構將全面提升對於普惠保險的重視程度和投入力度,我國普惠保險將呈現加速發展的態勢。

從公司角度出發,韓廣嶽表示,作爲普惠保險領域的基礎性文件,《意見》將對市場主體信心和社會預期產生積極正面影響。此前,中郵保險已加快普惠保險擴面提質,提升保險服務可及性,滿足廣大人民羣衆基礎性保障需求。

“一是重點聚焦農民、城鎮低收入人羣等對象,完善包括意外、醫療、疾病保障等在內的普惠保險產品體系,提供‘保障適度、保費可擔、方便可達’的優質保險服務。”韓廣嶽表示,“二是聚焦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持續豐富提升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的團體保險產品,增強企業抗風險能力,分散企業運營風險”。

洪梅則表示,基於《意見》已明確各方責任,中國人壽將在近期逐條落實定期向管理層做報告、5%的經營考覈等要求。

“目前,《意見》指出,要建立健全包含產品種類、覆蓋範圍、保障情況、服務質量等多維度的普惠保險指標體系,這樣可以動態分析行業各地區、各機構普惠保險發展的情況,爲科學決策奠定數據基礎。”洪梅表示,“此外, 《意見》也提出要簡便信息錄入、強調風險管理控制,簡化管理成本,這對可持續發展也有正向作用。另外,在特定領域保險中,我們也期待更多的數據源,這可以推動行業進一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