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遙遠的距離 彰化院檢分家南北分隔

彰化地檢署預計法院對面愛買百貨現址進行廳舍遷建,用地已受國有財產署同意撥用,但搬遷案卡經費問題,院檢正式分家後要再度合體,恐怕得再等上十年。(謝瓊雲攝)

彰化地方法院正式啓用,法院各單位一次完成搬遷,全移入新院區大樓辦公,目前除了開庭仍在舊法院,下週起全部到新法庭開庭,院檢正式分家,從相鄰50公尺到南北相隔2.5公里,距離增爲50倍,是全臺院檢相鄰最遠的距離;除了文書卷宗往返、警方申請監聽票與搜索票勢必兩地奔波,未來聲押與移審案的人犯提解也是一大考驗

最遙遠的距離!法院、地檢署雖分屬司法院和行政院法務部,但全臺各地院檢相鄰已是司法體系半世紀來不成文的默契,近距離人犯押解,用走得就可到;彰化院檢分家後,首當其衝除警方需兩地奔波,光聲案件就須把人犯從員林市區北端的地檢署載往南端的地院,獲裁準收押後,還需將人犯再送回地檢署旁的看守所

彰化地檢署檢察長黃玉垣說,因中央對司法警員額控管,地檢署法警配置暫不增加,從地院到地檢之間,中正路中山路和萬年路三條路線,都有約20個紅綠燈號誌,未來將與轄區警方密切配合,避免提解人犯運送過程中發生任何危險。

員林警分局分局長謝良典說,一般案件解提由地檢署法警人力自行處理運送,若遇重大矚目案件與要犯提解,檢警將事先協調,由轄區與線上警力支援戒護,防範劫囚等意外。

黃玉垣說,地檢署新建辦公廳舍已完成用地取得,就位在新法院大樓對面,現出租給愛買百貨做爲商場使用,租約明年即到期,目前卡在經費問題,將向行政院報告迫切性爭取早日興建。外界預估,院檢要再度合體,恐怕得再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