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2月10日改選存疑 邱志偉:議事未完備需重開會
足協選舉「先選後修」和「先修後選」兩派僵持不下,立法委員同時也身兼足協副理事長的邱志偉,因被推爲公正第三方選務小組召集人,在21日邀請內政部、體育署、律師以及兩派代表討論改選事宜,邱志偉表示,2月10日能否改選,足協必須再一次臨時理監事會完成所有會議程序才能進行。
邱志偉指出,由於1月11日的理監事會,雖由多數理事列出三點決議事項,並且推舉由他擔任2月10日選務小組召集人,但從議事角度,因理事長並未受理,其實所謂多數理事做出決議是無效的,他擔任選務小組召集人也無正當性,2月10日是無法進行任何改選事宜。
▲亞洲五人制錦標賽於2月1日在臺北舉行。(圖/記者張克銘攝)
邱志偉表示,只有在2月10日前,足協再趕緊召開一次臨時理監事會,再將1月11日的議程再按議事程序完成纔算,他被委託纔有正當性主持改選。
由於依照足協章程時間,必須在本週就要開臨時理監事會,否則就無法在2月10日改選,據瞭解,支持先選後修的幾位理事,已經緊急要求足協於本週開會,但足協目前忙於即將到來在臺舉行的亞洲五人制錦標賽,是否有時間又開會討論選舉事宜,就看足協的決定。
由於足協理事長林涌成支持先修後選,一直重申會員大會連署章程修訂後,再送交國際足總裁決選舉方式,時間點定在3月12日到18日之間,趕在3月20日體育署的最後期限前完成,原本就訂2月10日會員大會進行修章討論表決,不過先選後修的幾位理事,卻一直堅持反對並選在2月10日會員大會直接改選。
足協秘書長陳威任強調,會員大會位階高於理監事會,即使2月10日要改選,也要先通過會員大會表決是否當天選,也不是幾位理事們自己說了就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