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FA來函確認 足協近日舉辦臨時會員大會完成改選

中華足協理事長林涌成。(圖/記者謝孟儒攝)

記者路皓惟/綜合報導

中華足球協會改選爭議,遲遲無法完成改選,國際足總(FIFA)於4月底派人來臺瞭解狀況,中華足協7日晚間發佈聲明稿,針對國際足總4日來函建議事項作出聲明,近日將舉辦「臨時會員大會」,選出選務及選務申訴小組,在辦理候選人資格審查後,舉辦第12屆理監事選舉。

國際足總來函表示,足協需於近期舉辦「臨時會員大會」,通過中華足協「選舉規章」,選出「選務小組」及「選務申訴小組」,中華足協第12屆理監事選舉相關事宜,將由選務小組及選務申訴小組進行後續辦理。

▲FIFA先前派人來臺處理足協改選爭議。(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至於「參選人資格問題」,國際足總也針對足協章程做出明確指示,依據《人民團體法》和足協章程第32條第2項規定,辦理候選人資格審查,意指參與理事會選舉的候選人必須至少由一名會員代表提名。

國際足總來函中提到,足協章程第8條第3項:「會員(會員代表)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每一會員(會員代表)爲一權。」因此,宣佈參選理事長的臺日關係協會會長邱義仁具參選資格。

▲臺日關係協會會長邱義仁。(圖/記者黃克翔攝)

足球協會聲明稿如下:

本協會第十一屆理監事任期已於2017年12月31日屆滿,前因國民體育法修章事宜及選舉事務意見分歧,遲至今日尚未完成第十二屆理監事改選。國際足球總會(FIFA)與亞洲足球聯盟(AFC)已於2018年4月18日至20日來臺訪視,瞭解相關規定及進度後,於2018年5月4日來函,明確指示未來辦理選舉事務之相關建議。

國際足總表示,本協會需於近期舉辦「臨時會員大會」,通過中華足協「選舉規章」(Electoral Code)、選出「選務小組」及「選務申訴小組」,本協會第十二屆理監事選舉相關事宜將由選務小組及選務申訴小組進行後續辦理。

關於「參選人資格」之問題,國際足總已對本協會之章程做出明確指示,將由選務小組依據本國人民團體法及本協會章程等相關規定,辦理候選人資格審查,隨即舉辦第12屆理監事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