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公佈勞基法 新法3月1日正式上路

▲立法院長蘇嘉全敲槌,勞基法修法10日三讀通過。(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政治中心臺北報導

備受爭議的《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日前已於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府31日發佈總統令預計3月1日新法正式上路

行政院公佈《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至今,過度傾向資方的質疑聲不曾間斷,儘管政府一再強調將以保障勞工權益核心,增加勞資間的彈性,卻未被民衆接受,勞團多次上街抗議,在野立委也串聯杯葛,仍未能擋下修法,立法院歷經18小時不斷電錶決戰後,最終於10日上午8點44分三讀通過。

總統府今天正式針對《勞基法》修法發佈總統令,該案增訂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二十四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至第三十八條及第八十六條;根據條文,7休1將鬆綁,勞工最長可連續上12天的班;單月加班上限從46小時放寬至54小時;同時,經工會或勞資會同意,輪班換班間隔可縮短成8小時。

面對短時間內二修《勞基法》造成社會不安,身兼民進黨主席的總統蔡英文也於日前中執會首度道歉,強調未來將同時責成行政部門,務必要確保相關勞動法規的落實,嚴格把關,保障勞工權益。修法通過後,不應該再有「有法不執行」的情況,將兼顧勞資共好、產業結構轉型需要及中想小企業生存的原則下,一步步讓勞權更好,要求相關單位務必確保落實勞動法規,嚴格把關,保障勞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