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谷論壇》眷村輓歌:當眷村人呼吸不到文化(陳復)
影劇七村住戶以輕生表達反對拆遷,臺灣居住正義聯盟率衆前往高雄市府門口爲李男發聲。(任義宇攝)
高雄市大寮區影劇七村的眷村準備被徹底拆除,獨居眷村的李先生,年已61歲,因不滿自己居住的眷村拆遷,當高雄市政府地政局擬派工作人員於民國113年(2024)10月15日執行大寮區第81期市地重劃區地上物拆除作業時,李先生就在門板寫下悲憤的文字並輕生,做爲眷村的子弟,我聽聞同胞發生此一憾事,實在深感心痛!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雖然表示眷戶已領取10萬到20萬元不等的拆遷補償費救濟金,因此其拆遷具有合法性,但拆遷畢竟只是事件發生的導火線,市政府把此事完全當作「工程」來對待,欠缺對人文地景與居民心理的細緻關懷,不免使得高雄市的眷村文化風雨飄搖,這令我們深感憂慮。
李先生有兩個妹妹,根據她們的說法,一家人從童年就在影劇七村長大,十幾年前,眷村已面臨要拆遷的處境,他們搬到鳳山建國新城,哥哥捨不得老家熟悉的感覺,自己又搬回影劇七村,但是他們從小所住的房屋早已被拆除,只剩十幾棟眷舍還留着,屋內都已斷水斷電,哥哥特別去找還沒拆的空屋自己住下,前幾天還跟妹妹說他住的房子要拆,把行李帶去建國新城放置,接着跟妹妹只說拆除人員隔天要來了,直到拆除工作人員一到,發現李先生竟在門板上面寫下「拆我屋者全家必死」的詛咒字眼死諫,自己並在屋內輕生,妹妹尋覓哥哥的身分證,竟然發現行李箱裡有封遺書,這才得知哥哥早有預謀。
高雄市議員邱於軒表示:「少數眷村居民對在地的情感很深,不想離開!」她知道這幾年陸續接獲住戶陳情不想住家被拆除,被迫搬離他處,但還是有人寧可住在組合屋不願離開,很難過會發生這件憾事。臺灣居住正義關懷聯盟則發表聲明指出:無法苟同高市府地政局的說詞,因爲這是國民基本人權的嚴肅課題,而不是拆遷補償費救濟金是否發放的課題。須知我國已正式簽署兩人權公約,國際審查委員會並每4年來臺審查我國是否有落實國際人權公約,該委員會於民國106年(2017)1月20日的「結論性意見與建議」,在「住房與土地權」這一環節其第37點明示我國應該要注意保障人民使用權的問題。
該意見與建議指出:「審查委員會關切中華民國(臺灣)經濟政策的冒進,正指向一種對住房與土地危機的市場化解決方案,導致人民欠缺可取得及可負擔的住房,還有帶來對住房、財產與土地的投機炒作。審查委員會觀察到一種使得『財產權』凌駕於『適足住房與土地權』的國家體制已然浮現。審查委員會建議中華民國(臺灣)的住房與土地體制應轉換方向,與其對國際人權的承諾相符;包括聚焦在使用權保障(security of tenure),並保護人民免於迫遷及驅離。」這表示國人應獲得保障的居住權除「財產權」外,還包括「使用權」,該重劃區內屬於國軍眷村,居民雖未擁有土地所有權,但其土地使用權應該要被保障。
臺灣居住正義關懷聯盟覺得政府絕不能因人民未擁有土地所有權就可用「拆遷補償費救濟金」的發放來任意剝奪人民的居住權,這是漠視人權的維護。前面的國際審查委員會在民國111年(2022)審查時再度重申這個重要主張,可惜高市府地政局至今依舊對此置若罔聞。企圖監督高雄市政府履行國際人權公約,臺居盟與高雄市第81期市地重劃區受迫遷居民緊急召開陳情記者會,嚴正呼籲高雄市政府地政局應立即停止所有地上物拆除作業,並且不得用眷戶已領取微薄的拆遷補償費救濟金就來強拆房屋,後續並應與國軍眷戶們進行公平公開的誠意溝通,來解決這些眷村人民居住權受到迫害的基本人權議題。
這種令人遺憾的現象,早在民國85年(1996)2月5日政府公佈《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就已經陸續在發生了,這會不會是最後的案例呢?我們觀察:這個事件中,拆遷工程只是最表面的現象,高雄市政府長期漠視眷村族羣的居住權益,固然需要譴責並立即改善,但,更重要的事情在於眷村文化並未在拆遷過程中獲得高雄市政府的「移地保護」,任憑其隨着拆遷工程的展開而跟着消失無蹤,當政府只想補償卻不撫慰人心的痛苦,使得眷村子弟一離開眷村,就失去跟土地的真實連結,雖然繼續居住在高雄,卻頓然變成「無根的存在」,縱然有家屋卻已經沒有家鄉,生命始終沒有歸宿,纔是這件憾事會發生的主因。
我們的文化部一直聲稱臺灣是「多元文化」的社會,基於該理念持續在推展「文化平權」,其在政府官網表示「文化生活是人民的基本權利,國家必須積極確保人民的『文化近用』,不會因爲身分、年齡、性別、地域、族羣、身心障礙等原因產生落差。」然而,文化部關懷的「文化平權」,其範圍真的有涵蓋眷村文化嗎?如果仔細檢視該部歷年來的經費補助項目,將會發現與眷村文化有關的經費比例稀薄到可憐,這反映出眷村文化並不被視作「多元文化」中符合當道與當令能接受的一環。眷村人長期面臨的處境是說:只因「不是自己人」,我們早就面臨「自生自滅」的處境,我們不關懷自己,還有誰會來關懷我們?
雖然外省族羣過去並不是全都住在眷村內(甚至根據胡臺麗〈芋仔與蕃薯—臺灣榮民的族羣關係與認同〉(1990)一文的研究,眷村人其實只是外省人中的少數社羣),估計曾居住在眷村中的眷屬有超過9成是外省人,其餘則可能因本人或配偶而有其他各大族羣,然而,且不論敝人已對何謂「眷村」有嶄新的詮釋,當既有的眷村陸續被拆遷殆盡,各縣市的眷村文化多數不會被政府移置到各種被冠名的「新城」繼續發展,反而使得原來的眷村居民逐漸四散各地,其孩子逐漸不再有眷村的認同感,居住於「新城」中的人則已不再是眷村人,這使得既有的眷村文化的確已經瀕臨滅絕,這就是「族羣文化滅絕」的真實寫照。
文化如果沒有落實於生活,而只是陳列在博物館中,該文化就宣告死亡,當眷村文化逐漸死亡,對於眷村生活深受滋養並深有情懷的居民,無法適應不再有眷村文化的生活,最後發生這種悲劇就不會令人意外了。我看見好些學者很輕鬆表示外省族羣與其心目中的眷村文化消失只是時間問題,絕大多數年輕的下一代將會純粹只認同自己是「臺灣人」,然而,這羣不再有族羣認同的「臺灣人」,未來將如何告訴世人他的家世背景,他身上究竟有什麼文化呢?除非將自己「隱身」,改頭換面來認同原住民族羣、閩南族羣或客家族羣的文化,我看不見這些「前外省人」或「前眷村人」有任何出路,這種邊緣化處境難道不是種悲哀?
高雄眷村人同樣是高雄市民,更是中華民國的國民。眷村拆遷不只是都市更新計劃,更是高雄眷村人如何安身立命的重大課題。高雄市政府應該意識到眷村在地文化的維護與眷村居民心理的調適,而不能奪其家園卻棄其不顧,任其精神處於空虛與荒蕪的狀態中。沒有文化則人會活得失魂落魄,高雄市(含原來的高雄縣)曾經擁有全臺灣最高的眷戶數,有着最完整的陸海空三軍眷舍,保存近90公頃的景觀做爲眷村文化園區,面積居全臺灣第一,但除黎明珍女士在建業新村將如廢墟般的老家設計成「光的院子」外,已經不再有眷村人能重新住進去了。
當眷村人呼吸不到文化,我們會發現「臺灣人的悲哀」始終並沒有結束。我們在此鄭重呼籲高雄市政府注意到生活在高雄市的眷村人同樣有文化平權的需求。
(作者爲國立宜蘭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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