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雙重路權 可騎人行道、車道
臺北市交通局強調,騎乘自行車時,無論在人行道或車道,騎在哪就遵守哪種交通號誌,動線纔會一致。本報資料照片
雙北YouBike每天平均使用次數逾20萬人次,但許多騎士看見行人號誌是綠燈時,就騎乘人行道、行穿線,引發行人安全隱憂。雙北交通局指出,騎在哪種道路上就該看哪種號誌,自行車終究是「車」,遇行人仍要停讓或下車牽行。
許多通勤族天天都使用YouBike,北市議員張斯綱指出,自行車、電輔車和電動單車等騎士看見行人號誌是綠燈時,就騎人行道、行穿線,在人行道與馬路上隨意切換,在臺北市各個大街小巷橫衝直撞,要求交通局應及早宣導正確的觀念,避免養成壞習慣積非成是。
交通局長謝銘鴻迴應,自行車有雙重路權,可以騎乘在人行道、車道上,「騎在哪就看哪個燈號,動線纔會一致」,因爲車輛、行人號誌有秒差,如果隨意變換道路、選擇性遵守號誌,就會產生衝突,臺北市部分路口有特別加裝牌面提醒自行車騎士該遵守哪個號誌,但一定是「行人優先」。
謝銘鴻強調,有行人專用號誌的路口,原則上自行車是不能過的,畢竟自行車還是屬於車輛,能騎在人行道是因道路旁有許多公車、計程車與機車,爲安全才不得不在較寬的人行道規畫「人車共道」,能騎在人行道是特別容許,「自行車終究是車,一切應以行人優先」。
新北交通局說,自行車一般是騎在外車道,如果人行道寬度足夠的話,會設人車共道的標誌,自行車就能騎在人行道,但還是行人優先;基本上人車共道就看行人號誌,在外車道就看車輛號誌,遇到行穿線,法規規定若沒有自行車專用道,就需牽引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