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買打卡機!僞造全勤拿獎金 女挨告北檢裁定緩起訴

羅女自己買打卡機僞造上班紀錄還拿到全勤獎金,被老闆提告,北檢緩起訴處分,需繳交國庫2萬元。(圖/資料照)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這真的是偷雞不着蝕把米!臺北市一家開發公司羅姓員工,明明上班經常遲到,卻異想天開自己買了臺打卡機,僞造上下班時間打卡,還因此拿到公司的全勤獎金。但日前因老闆找不到人,行跡敗露,羅女因此挨告。不過檢方傳喚時,羅女坦承犯行,也獲得老闆原諒,檢方緩起訴處分,得繳交國庫2萬元。

根據處分書,羅女自去年9月,擔任行政部門人員,負責公司所有行政業務。按公司規定必須早上9點上班,不過因行政部門僅有她1人,因此羅女經常性遲到,最誇張時,遲到2個小時

爲了掩人耳目,羅女依開始以手寫打卡時間,但遲到天數越來越多,乾脆自己私下買了一臺打卡機,條好時間自行打卡,曾一次連打15天卡,下班才用公司的打卡機。去年10月、11月,羅女還因此拿到公司頒發的全勤獎金,每月1000元。

直到日前因公司老闆忘了帶鑰匙無法開門,打電話到行政部門,才發現羅女根本還沒到班,假全勤紀錄也因此曝光,加上調閱監視器,發現羅女根本是遲到大王,氣得報警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