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轉帳無人化!高雄檢警破洗錢機房 不到1年經手逾4兆越南盾

綽號「風哥」的鄭姓男子與蘇姓幹部合作,先租下高雄苓雅、前金區等住宅,在以每月4萬元招募成員,經手越南客戶交辦的出金、入金服務,機房成立短短1年間,就經手4兆越南盾(約合新臺幣51億元)。雄檢今偵結,依違反洗錢防制法等罪嫌,將鄭男等12人起訴。

檢警查出,鄭男自前年9月取得越南手機門號、電腦設備後,以7萬元月薪招募蘇姓幹部,並在高雄、屏東等多處地點租屋,架設客服機房及自動轉帳機房,並招募馮男、李女等10人擔任機房客服,採24小時輪班進駐。

該機房運作先由客服人員與客戶接洽,透過第三方支付平臺接單後,由自動轉帳機房綁定的越南門號及人頭帳戶,自動完成出金、入金作業。

因程式設計完善,鄭男爲首的洗錢集團只需完成接單,轉帳機房就會依程式指令自動完成洗錢,除克服機房據點外,自動轉帳機房全都「無人化」。

檢警統計,自機房從去年1月開始接單到12月被查獲爲止,機方經手入金金額高達9844億元越南盾(約合新臺幣9億元)、出金金額則有3.2兆越南盾(約合臺幣42億元),鄭男再從中抽取1.5%佣金,不到一年獲利3000多萬元。

雄檢偵辦時,鄭男等人全數配合,坦承機房運作模式,僅其中一名丁姓男子自稱僅在機房工作幾天,還辯稱是「義務幫忙」沒領薪水;鄭男等人還指洗錢金流是境外博弈集團所得,應僅觸犯較輕的賭博罪。

但雄檢根據查後的薪資帳冊,認定遭拘提、逮捕的涉案幹部、成員均每月領取4至5萬元月薪,且鄭男又提不出博弈集團的相關證明,應以特殊洗錢罪論處,偵結將涉案12人起訴。

高雄地檢署外觀。記者張議晨/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