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爸爸想換大車!試乘時忍不住「摸臀」女業務:想看妳不穿黑絲襪…我們交疊
▲曾男趁與汽車銷售員萱萱獨處車內時,伸手偷摸萱萱屁股5次,還說要求她不要再穿黑絲襪。(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高雄曾姓男子2018年7月前往車廠賞車,由業務員萱萱(化名)負責接待,試乘途中曾男突色性大發,先是頻頻把萱萱拉往自己身上靠,接着還摸她屁股說,「想看妳不要穿黑絲襪」,性騷擾得逞。高雄地院審結,刑事部分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曾男有期徒刑3月;民事部分判曾男須賠償萱萱8萬元。仍可上訴。
曾男見未婚妻已懷孕3個月,決定換購一臺實惠安全,且空間足以容納4個大人及1個兒童安全座椅的車輛,他2018年7月6日下午前往鳳山區一車場賞車,由業務員萱萱陪同外出試乘,途中爲了介紹後座空間,他們先將車輛停在一旁停車場,但此時曾男卻突然色性大發,屢屢拉萱萱手臂,讓她往自己身上靠,又趁萱萱不注意時,伸出鹹豬手摸她屁股5次,期間還出言,「喜歡女生不要穿黑絲襪」、「自然膚色比較好看」、「穿黑絲襪好像穿蚊帳」,意圖要萱萱脫下絲襪,露出白皙長腿。
結束試乘,萱萱覺得自己被冒犯,不僅精神上承受極大痛苦,隨後還出現嚴重的急性壓力反應、睡眠障礙、情緒焦慮不安等身心失衡現象,她氣憤向曾男提告,求償100萬精神撫慰金。
法庭上曾男否認性騷擾,辯稱由於當時車內悶熱加上空間不足,見萱萱腿部緊貼,纔會建議她不要穿黑絲襪,沒有任何惡意,又試駕途中女方曾主動靠在他身上表示舒服,返回車場還能自在與他介紹其他車款,因此質疑,「萱萱如果覺得被騷擾,怎麼還能如此熱切」。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勘驗車內行車紀錄器發現,曾男不僅毛手毛腳亂摸曾女,還伴隨說出,「我們重疊」、「妳貼在我身上,我們會不會撐不住」等黏膩言語,認爲2人初次見面,曾男就做出如此過分親密、挑逗的行爲實在不應該,審結,刑事部分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曾男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3萬元;民事部分則判曾男須賠償萱萱8萬元,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