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債不成謊報對方藏嬰屍 新北莽男挨罰5000元
陳姓男子不滿林姓女子欠錢不還,竟打電話向警方謊報對方所住的旅館房間衣櫃藏有嬰屍,警方發現是惡作劇電話後,調閱監視器循線查獲陳男,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裁罰,法官裁罰陳男5000元。
警方調查,陳男去年12月23日晚間7時15分許,在新北市三重區自強路3段某超商前,以公共電話撥打110,向警察勤務中心謊報稱三重某旅館房間衣櫥內有具嬰兒屍體,員警到場調查,發現根本是惡作劇電話,調閱公共電話附近 監視器畫面,查出是陳男所爲。
警訊時,陳男坦認電話是他打的,他因與住在旅館的林女有金錢糾紛,便惡作劇向警方謊報說該處有嬰兒屍體,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將陳男移送裁罰。
法官認爲,陳男明知該旅館房間並無任何屍體,卻向警員謊報,其行爲已使警員疲於奔命,且可能影響真正災害之搶救,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3款「故意向公務員謊報災害」規定,裁罰5000元。